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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後備軍人子女獎助學金 4/17起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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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今(112)年獎(助)學金訂於4月17日起至112年5月10日截止,受理申請。金沙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提醒,凡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於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且符合資格者,即可備妥申請書、成績證明文件(助學金之低收證明)等,向各里輔導組或學校提出申請,若有疑問洽各里輔導組或金沙後備軍人輔導中心。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為獎助金沙鎮後備軍人子女完成學業,激發敦品勵學,特訂定獎助學金辦法,每年受理符合資格之後備軍人子弟就讀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申請。今(112)年獎(助)學金將自4月17日起至112年5月10日止受理申請,敬請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且符合以下各項資格者,提出申請:
獎學金部份:
1、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7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2、國中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0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3、國小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助學金部份: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為鎮公所證明之低收入戶,且上學期智育總平均國小70分(含)、國中、高中(職)60分(含),操行甲等(含)以上者。
112年獎助學金名額,獎學金部份,高中、職組:各5名,每名獎學金1,500元整。國中組:各10名,每名獎學金1,000元整。國小組:分高、中、低年級各8名,每名獎學金500元整。清寒助學金部份:高中、職2人,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國中組2人,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國小組3人,每名新台幣1,000元整。而每一後備軍人於每一組別,以獎助1名為限。(國小各年級合算為同組)。
金沙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提醒,符合資格者請於規定時間內,備妥申請書,前學期之學校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加蓋校章),申請人退伍證明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申請清寒助學金,須附鎮公所核發之低收入證明,並於上述時間內向各里輔導組或學校提出申請。中心將於收件截止後,召開組長聯席會議進行審查。
金沙鎮軍人輔導中心也說明,成績審查以智育(一般學科)總平均之成績高低順序依額錄取之。如同分則依操行(綜合表現)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清寒助學金由審核會審慎錄取之。其中,後備軍人除役年齡:士兵36歲、士官及尉官50歲、士官長及校官58歲,若對獎助學金申請有相關疑問可向各里輔導組或金沙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查詢,聯絡電話如后:汶沙里組長周金木(0937392785)、浦山里組長王富山(0910327119)、光前里組長王國平(0919138428)、西園里組長鄭正發(0933082234)、官嶼里組長李應文(0912769329)、何斗里組長陳用烈(0936758256)、三山里組長王天賜(0911883559)、大洋里組長黃崇祥(0910327386)、中心秘書王崇帆(091271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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