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栽培原生一條根 農試所展開登記作業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為輔導農友栽培原生一條根,以耕作獎勵方式提供補助。今(112)年一條根耕作獎勵金補助登記作業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農試所表示,申請一條根耕作獎勵金之農地,同年度不得再重複請領其他作物補助。農戶於交付一條根時須符合規定,且須種植滿18個月方能參加廠商銷售會,敬請有興趣之農友踴躍登記,若有疑問可電話洽詢。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今(112)年度,同樣以補助栽培原生一條根耕作獎勵方式,輔導農友栽培原生一條根,並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受理農友登記。今(112)年度預計受理登記誧助面積(新舊農地合計)為9公頃。農試所表示,民眾登記栽培一條根後,如生育良好者,每0.1公頃,給付耕作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
農試所也說明,一條根種植獎勵補助登記,須注意以下事項。包括,種植自有農地者,需備妥身分證明、印章及土地登記簿謄本,並填妥一條根申報表。非自有農地者,需檢附身分證明、印章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地主同意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此外,若為公有地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承租契約書。向農試所辦理申報。
農友登記栽培原生一條根後,農試所將於每年7月上旬(第一次查核)查核農友實際種植面積、地號、作物生長情形並輔導栽培管理技術。11月下旬(第二次查核),由農試所會組成查核驗收小組,實勘查核面積、地號、作物生長情形,並紀錄於查核表內,於每年12月造冊統計以辦理結報。
而農友種植一條根後,若缺株率超過三分之一數量者不予採計。生育良好者,每0.1公頃,給付耕作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農友須種植滿18個月方能參加廠商銷售會。農戶在交付一條根時,產品需符合農試所所訂定標準,例如不含泥砂、無發霉情形,抽樣檢查之乾燥度需符合規定(農戶可先行送農試所檢測),若不能符合上述規定,廠商得拒絕採購。
農試所提醒,農友申領一條根耕作獎勵金之農地,於112年度種植期間不得再重複申請領取其他作物之各項輔助費用,違者應自負民事、刑事責任,並追繳已領之獎勵金。農友若有其他相關疑問,可電話洽詢,082-332074農務研究課,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