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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與小轎車路口相撞 傷者送醫治療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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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頂林路與瓊安路口昨(27)日上午6時55分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頂林路與瓊安路口昨(27)日上午6時55分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頂林路與瓊安路口昨(27)日上午6時55分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瓊安路往嚨口方向行駛,與由陳姓男子駕駛的公車沿著頂林路往古寧頭方向行駛,在路口發生碰撞,造成公車前車頭及前擋風玻璃損壞,自小客車右車門毀損及左前輪爆胎,由於適逢上學時段,引起路過民眾的注意。
事故造成許姓駕駛及公車上李姓男乘客受傷,傷者皆由消防隊送醫做進一步治療,雙方駕駛經警方實施酒測,皆未有飲酒情形,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規範,有閃燈號誌的路口,閃紅燈就代表「支道」,閃黃燈則是「幹道」,因此閃紅燈得先禮讓閃黃燈車輛;而無號誌路口,地上或路邊有「停」或「讓」的標誌或標線就是支道,須禮讓幹道車輛先行。提醒民眾行經閃燈號誌路口,除了遵守路口標誌標線外,並應減速慢行,遵守速限行駛,多注意禮讓,就能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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