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發生性平案件 縣府教育處表示毋枉毋縱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昨日發佈新聞稿表示,本縣某校於4月14日獲知疑似校園師對生之性騷擾事件,該校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程序,經學校性平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議決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另疑似行為人業經學校教評會4月26日審議後予以暫時停止聘約,靜候調查。
縣府教育處表示,於第一時間接獲學校通報後隨即要求學校務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嚴加辦理,並提供相關法律規範、法定程序給校方承辦處室以督導校方踐行法定處理機制與程序。
教育處指出,本案因疑似行為人為教師,依規由校方進行調查,目前全案已由學校調查小組進行案件調查與釐清,基於避免重複詢問原則,現階段以校方調查小組審辦為主。
針對媒體報導該校連同已畢業學生及在校生已逾20多人受害之情事,教育處表示,已要求學校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9條、校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規定將相關事證納入調查,並督請學校務必依性平法第31條規定於二個月內完成調查。
教育處表示,待校方調查報告與性平會審議結果送至教育處,教育處亦將嚴加檢核全案調查過程與程序,另有任何新事證將督促學校詳加調查,倘學校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者,教育處絕對依法處置、毋枉毋縱。
教育處強調,事件處理絕對以保護學生為最高處理原則;針對事件中的學生,學校已啟動輔導機制與保護措施,並進行關懷與陪伴。另為保障學生之權益,教育處也對此案成立「學生關懷小組」,會視個案狀況安排輔諮中心之心理師、社工師提供必要之輔導處遇作為,並加強性平教育宣導與預防性輔導機制。教育處也說明,後續將持續加強各校師生性別平等教育及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以保障兒少權益,維護安全友善的校園。
記者陳麗妤/綜合報導
有關地區某國中發生老師疑涉嫌對未滿18歲兒少性騷擾案件,學校指出,事發當天導師知悉此疑似性騷擾案件向學務主任通報,學務主任將此事向校長說明。由於學生感到不舒服,校長立即指示先進行校安與關懷e起來通報,並於隔天下午召開性平會議。由於該名老師涉嫌對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之疑似性騷擾、性剝削事件,除決議受理外亦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同時因涉及教師部分,另移送教評會審議,經教評會決議暫時予以停聘靜候調查。
議員王國代於縣政總質詢時關心此事,引發各界的關注。教育處長孫麗琪回覆說明,縣長陳福海相當關心此事,教育處在事發24小時內接到學校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議,目前正在調查當中。而在此事件,教育處持續追蹤學生輔導措施,避免造成師生的後續二度傷害,學校如有心輔、團輔等輔導需求時,教育處會提供相關支援協助。
由於事件發生已經將近3星期,有家長質疑學校處理過慢,也未向家長做說明,甚有人質疑校方想息事寧人,甚至包庇教師;現已經向警方報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中。為此,學校指出,保護孩子為第一原則,並全力配合性平調查委員會調查,如家長要伸張權益也會提供必要的協助。現已對受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學校立場毋枉毋縱,靜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