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研習 瞭解確保兒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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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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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辦理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由社會處婦幼科科長李品萱到場主持開訓。(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日前在金門縣文化局三樓會議室辦理「112年兒童權利公約專業人員研習課程」,來自縣府各處室、各鄉鎮公所相關業務人員及各網絡單位近60位學員參訓。縣府希望藉由這項教育訓練的辦理,增進地區專業工作人員對兒童權利公約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從而將專業知能落實在日常工作之中。
這項金門縣政府主辦、社團法人金門縣青少年暨兒童關懷協會承辦的研習課程,由社會處婦幼科科長李品萱主持開訓,她除了傳達處長葉媚媚對相關訓練的重視,激勵在場學員透過訓練將公約內容及精髓日常化並與時俱進,如法務部將修訂民法,刪除父母對小孩的「懲戒權」,明訂禁止對兒童有身心暴力行為,父母雙方應對兒童之養育及發展負共同責任,保護孩子不被傷害。但當父母是傷害兒童及少年的那一方時,網絡單位應確保兒童之最佳利益為最大考量,確保他們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下長大,這也是兒權公約四大原則重要精神的體現。
課程特別邀請更生人保護協會的秘書長江元凱講師以「受照顧權」為主題授課。課程內容著重於兒童權利公約之禁止歧視原則、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生命權、生存及發展權及兒少表意權等基本原則於實際業務照顧上如何融合,希望透過此次課程幫助專業人員理解兒權公約精神與兒少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