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老人照護及長照 縣府說明現階段相關因應措施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點閱率:1,470
字型大小:

針對金門社會福利老人照護服務、衛生局長照及服務據點設置,以及大同之家二館開設後的相關配套措施,縣府社會處表示,第一階段將先就大同之家及松柏園服務性質先行盤整;並針對外縣市移入老人問題,提前做好相關因應。
社會處說明,老人福利機構照顧類型分為長期照顧機構與安養機構二類,長期照顧機構主要服務對象為養護失能需照顧長者,安養機構服務「照顧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
目前地區老人福利機構共計縣立大同之家、松柏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2間,大同之家提供安養90床、養護30床照顧服務,松柏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175床養護照顧服務。安養包括公費安養與自費安養,公費安費符合設籍6個月以上低收入戶資格即可申請入住大同之家,自費安養則需符合設籍10年以上且生活可以自理,則符合申請要件。
另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已申請前瞻計畫整建舊院區,預計114年設立長照機構將增加81床長照床(失能長者),屆時金門縣整體長照床位數將更加充裕,並補充原本沒有護理之家之服務類型,由醫院經營管理也具有一定品質。
社會處也指出,目前安養候補人數較多,主因係收費低廉,機構服務品質佳,然而安養機構營運成本高,長期照顧政策與規畫,仍側重於失能長者之照顧,因生活可自理之長者較無急迫照顧需求,因此,中央較不鼓勵增設安養機構。
而有關長照經費補助,現行中央負擔97%,為利本縣其他社會福利項目能爭取同比例之中央經費補助,社會處說明,長照整合型計畫係依「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獎助作業要點」提報申請,相關長期照顧專業人力以及服務經費皆依中央所訂規定與支付辦法申領,中央編列既有預算挹注長期照顧經費,據以推展全國長期服務。
社會處112年公務預算總金額計新台幣965,762千元,其中301,074千元為爭取70項中央計畫型補助,146,960千元為112年對本縣一般性補助社會福利設算金額,中央補助款佔預算金額46.3%,其餘517,728千元實則支應於人事費用、表揚活動、知性之遊以及本縣自訂各項補助計畫(約20項)等,較不符中央補助範疇,難以爭取中央經費。未來如有其他符合之計畫,該處將持續爭取中央補助。
此外,針對地區長照及服務據點設置,衛生局說明,為滿足老人在地老化的需求,縣府配合行政院推動長期照顧2.0計畫,於各鄉鎮設立長期照顧管理分站,以利就近提供長照諮詢,針對民眾需求就近評估,並更快速連結長照資源,提供長照服務。
其中,包括積極佈建本縣社區整體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截至112年3月共布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單位)3家,提供個案管理、照顧計畫及轉銜長照服務。
另長照提供服務單位包括:居家服務4家、日間照顧中心5家、小規模多機能1家、家庭托顧服務中心1家。交通接送服務4家、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10家、專業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能)7家、喘息服務12家,以及社會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加值巷弄長照站17家、失智共照中心1家、失智社區服務據點5家、家庭照顧支持服務據點1家,經由提供不同照顧模式之服務,以提升長照服務可近性、近便性,並減輕照顧者負擔。
另外也訂有「金門縣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自付額補助要點」,針對年滿90歲以上,或家庭成員有二人以上失能者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第二位(含)以上之使用者使用居家服務、專業服務、喘息服務等項目之自付額費用補助。未來將檢視該要點之補助情形,適時予以調整。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