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鎮代會通過總決算案及鎮代提案

第13屆金湖鎮民代表會第1次定期會順利閉幕。(陳冠霖攝)
第13屆金湖鎮民代表會第1次定期會閉幕,會中通過金湖鎮公所「112年度金門縣金湖鎮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歲入追加3941萬元,歲出追加501萬6000元。會中也通過「111年度金門縣金湖鎮總決算案」,111年金湖鎮歲入決算數3億360萬2476元,歲出決算數2億9418萬636元,歲入歲出剩餘942萬1840元。另外,也通過4件鎮代表提案如下:
鎮代表張中法提案,請鎮公所同意借用林兜營區(新湖里士校路230號原岸巡營區),作為金湖體育分會會址案。他指出,目前金湖鎮已成立金湖體育分會,以協助促進地方各項體育活動發展,培訓及發掘優秀的選手,目前會址借用私人場所,空間窄小,召開會議或其它活動均有空間不足之感。而金湖鎮林兜營區原為金門第九岸巡隊向國財署撥用,目前並無使用,所以借用鎮公所,但目前鎮公所也無使用,為利用閒置空間,避免荒廢,請公所同意借用作為金湖體育分會會址。
鎮代表李志鴻提案,建議以西南門里辦公處為例,採公辦都更方式活化舊鎮公所大樓區域為住商大樓。他指出,舊鎮公所大樓為縣府所有,舊公所大樓內部更是斑駁、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已不堪使用,建議鎮公所向縣府提議以西南門里辦公處為例,將舊鎮公所大樓進行都更設置店舖與商場,拓展金湖鎮商圈,振興周邊商業活動、帶動當地經濟。
鎮代表李志鴻提案,建議微調里鄰長自強活動經費。他指出,現階段里鄰長之自強活動經費為每人2000元預算,現在物價持續上漲,里鄰長自強活動補助多年來維持在2000元,費用明顯不足,過去因審計單位提出意見沒有進行微調,建議里鄰長自強活動經費每人增加1000元,調整至3000元,以符合物價上漲。
鎮代表李志鴻提案,為消除民怨,建立「金湖鎮公共工程延宕處罰自治規章」有效嚇阻公共工程延宕陋習乙案。他指出,歷經探究,幾乎每一件公共工程,鎮公所都是經過顧問公司規劃設計與可行性分析完成,才進行工程發包,為何在工程進行中,都必須經變更設計後再增加工程經費及時間才能完成,而且用變更設計讓公共工程展延的案子相當普遍。雖然契約書有明定逾期罰款,但工程進度仍時常延遲,建議以自治規章之處罰機制,讓公共工程延宕陋習能獲得實質改善,才符合鄉親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