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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勞雇和諧 縣府辦勞基法研習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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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由勞動部主辦、金門縣政府協辦的一一二年勞動基準法法令研習會活動於昨日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計有來自各單位和五鄉鎮承辦勞保業務人員和勞工約八十人參加,由曾任臺灣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現任善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楊富強擔任講師,講述勞動基準法一般概述、勞動基準法修法說明、勞動基準法實務研析課程;楊富強律師深入淺出的講解,讓參加研習人員受益良多,並對勞動基準法有更深入認識及了解。
縣府社會處表示,勞動基準法是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目前每月基本工資為新台幣二萬六四○○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一百七十六元,不能低、只能高於基本工資。至於勞基法是在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經濟發展,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權益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凡適用勞基法之行業或工作者,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社會處也提醒,現今勞工意識抬頭,勞工的權益都要注意到,今後在辦理勞基法研習時,也盡量請僱主前來參加,才會更加深入了解勞工的權益,並避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僱主了解勞動基準法,對於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一定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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