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端節配售酒合格名冊已公告 14至16日可申購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129

金門縣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名冊、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合格名冊、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名冊業已公告於縣府及財政處網站,請審查合格者於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期間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在營業時間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申購今年端午節配售酒。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名冊,計有四百九十四人;本次申請認證有效期限一年,一一二年中秋節及一一三年春節配售酒請審查合格者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至於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合格名冊,計六十七人;本次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者往後三節配售酒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及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審查合格者,應於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期間內,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營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申購今年端午節配售酒,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若是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另,申購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名冊,計三十四人,申購端午節配售酒酒品時,請持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及印章,於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營業時間向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相關規定文件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
自今年端午節起三節配售酒配售年齡依民法規定調降至十八歲,凡符合配售資格縣民,每人限申購一份為二箱(共計十二瓶),酒品品項1L-53度端節配售專用酒,配售價格四百元\瓶,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符合購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向金酒寧山庫補申購辦理,價購時僅限現金交易,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此外,有關民眾完成申購端午節配售酒後之提貨單,可於今年七月七日前的上班時間至寧山庫提領酒品;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