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門縣紀念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 預計7/10起配售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9,673
字型大小:
縣府參議陳金增昨主持金門縣紀念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楊水詠攝) 縣府參議陳金增昨主持金門縣紀念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紀念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出爐,預計七月十日起至十六日依序在金湖鎮、金寧鄉、烈嶼鄉、金城鎮、金沙鎮配售,凡符合金門縣一一二年端節配售酒實施計畫配售資格者,皆取得該計畫配售資格,各受配售對象限申購一份為一箱0.75L-58度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共計一箱十二瓶,配售價格單價新台幣四百五十元/瓶,總計新台幣五千四百元/份,整份購買不拆解。
縣府表示,金門縣紀念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目的在於金門因其特殊地理位置,隨著時間過去,時代潮流變化,在金門縣政府努力爭取下,開創兩岸民生交流合作新里程碑,兩岸通水自一九九五年綻放水路,二○○二年展開會晤,在二○一五年承諾誓約,供水約定三十年,共享用心新生活,到二○一八年正式啟動通水,兩岸一家親,共飲一江水;二○二三年正逢兩岸通水五週年,為慶賀見證和平共融,紀念兩岸通水之史蹟,且配合實質嘉惠縣民政策,並因應鄉親對金門高粱酒酬酢需求,特研擬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
為利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順利推動作業,縣府於昨天下午三時起,在縣府大禮堂召開研商會議,確定各鄉鎮暨村里公所辦理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之配酒日期:
(一)、金湖鎮:七月十日、十一日、十二日,計三天。
(二)、金寧鄉:七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計三天。
(三)、烈嶼鄉:七月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計三天。
(四)、金城鎮:七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計三天。
(五)、金沙鎮:七月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計三天。
另,鄉鎮配售為期三日,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作業一至四日,實際申購人應蓋章或簽署全名。
該計畫以一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金門縣一一二端節配售酒實施計畫配售資格者),符合配售對象資格之民眾於本縣各鄉鎮間辦理戶籍遷出、 遷入者,應於戶籍作業基準日戶籍所在鄉鎮村里辦理配售(戶籍作業基準日當天辦理遷出、入者,於新戶籍所在鄉鎮辦理配售)。
縣府財政處提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且審查合格者、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者,均比照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計畫辦理,無須另行辦理申請認證審查,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縣府表示,符合該購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八月三至四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辦理補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至於民眾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可於七月十日至八月十六日上班時間至寧山庫提領該計畫酒品,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此外,兩岸通水五週年配售酒實施計畫附則規定︰
一、各鄉鎮公所配售本酒品,如有剩餘一律退送金酒公司,嚴禁轉售牟利,違者議處或法辦。
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飲酒,任何人均不得供應酒品予兒童及少年,受委託人不得受理未成年人代理申購之案件。
三、烏坵鄉位處偏遠配售作業參照本計畫援例辦理。
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金門縣政府〈財政處〉函請各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