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鄉公所「鏡看烈嶼之美」攝影比賽 11/1起收件
烈嶼鄉公所為推廣觀光,辦理「2023鏡看烈嶼之美」攝影比賽,鄉公所歡迎民眾把握機會捕捉烈嶼之美,將於11月1日起收件,至112年11月15日止。
鄉公所指出,「2023鏡看烈嶼之美」攝影比賽,主題限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非人物特寫),凡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等,充分呈現出烈嶼之美。參加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愛好攝影人士,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
鄉公所表示,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擇期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組成評審團公開評選。得獎公布經評選後,結果公告於烈嶼鄉公所官網、烈嶼旅遊網及臉書粉絲專頁。獎勵辦法:第一名:計一名,獎金1萬元,紀念品一份,獎狀乙紙。第二名:計1名,獎金5,000元,紀念品一份,獎狀乙紙。第三名:計1名,獎金3,000元,紀念品一份,獎狀乙紙。優選獎:計10名,紀念品一份,獎狀乙紙。佳作獎:共20名,紀念品一份,獎狀乙紙。寄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鏡看烈嶼之美」字樣,如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於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致生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請於收件期限內送達至: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農觀課收,電話:082-36451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件可逕至烈嶼旅遊網下載,若對活動有相關疑問可洽詢電話082-364500轉561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