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盈餘運用訓練 縣府盼提高執行率

縣府辦理112年度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社福團體說明會暨教育訓練,社會處長葉媚媚到場說明,期許提高金門縣公益彩券盈餘運用的執行率。(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日前在金城綜合社會福利館2樓多功能教室辦理112年度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社福團體說明會暨教育訓練,社會處處長葉媚媚出席說明會指出,各縣市每年依一定比例分配到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應有效運用本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及共同推展本縣各項社會福利服務,藉由說明會使社福團體能更了解本基金推動方向,同時提高金門縣公益彩券盈餘運用的執行率。
葉媚媚進一步指出,縣府也期盼能運用該筆基金,將各項社會福利工作能做得更好,藉由各項宣傳,讓民眾及時了解社福資訊。
此外,為使該基金運用更加公開透明,社會處也在官方網站設置「公益彩券盈餘專區」,讓民眾查詢公益彩券相關法規及宣導事項、會計月報、委員會專區、補助機構團體及季報表等資訊。
而為使轄內社福團體都有能力書寫計畫書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提出申請,該說明會暨教育訓練也特別邀請到國立金門大學企管學系王興國博士(兼任進修推廣部主任)到場傳授與會各社福團體協會書寫計畫書流利秘訣以及實例操作基本格式。
社會處說明,金門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社會福利機構(團體)補助對象為依法立案之公益社會福利團體、機構或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且於本縣內從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或慈善等公益事業者。補助原則旅遊聯誼、休閒聚餐、義賣活動、考察、國內外差旅費、加班費等非具公益性質之活動及各項活動紀念品、摸彩品、宣導品、禮品、獎金及服裝等皆不予補助。社會處也提醒社福團體,凡受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辦理之活動請記得於海報、會議資料、布條、背板等文宣及購買之設施設備上標示「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字樣,或使用「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