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稽徵所提醒民眾3步驟申請災損減免
杜蘇芮颱風直撲金門,除了造成路樹斷裂影響交通之外,也有部分民眾因為風災影響而受到財物方面的損失,近日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就收到不少納稅人前往詢問災害減免的相關問題。金門稽徵所提醒民眾,遇到災損減免申請,謹記一、拍照存證。二、檢附清單、估價單、照片。三、三十日內向地區國稅局申報。
金門稽徵所表示,針對杜蘇芮颱風造成民眾損失方面,該所針對金門地區納稅人有較為密切關係的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目的災害損失減免規定,提醒納稅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綜合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至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納稅人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五百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營業稅」:針對小規模營業人,凡是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得申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貨物稅」:受災損影響的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是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依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銷案。
「菸酒稅」:受災損影響的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六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
金門稽徵所特別提醒,納稅人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各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書表,亦可先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