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6月表演藝術活動徵件
金門縣文化局113年上半年度(1-6月)表演藝術活動徵件計畫,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金門地區表演藝術團體或全國各藝文表演藝術團體,踴躍申請。
為加強藝術團隊文化交流,提升整體藝術表演內容及縣民對藝文活動之參與,金門縣文化局自本(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表演藝術活動計畫申請。
受理甄選類別為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藝文表演活動,計畫辦理時間為113年1月至6月,地點於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或金門縣相關適合演出場地(請於申請書詳細記載預訂演出日期及演出地點、場次等)。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凡符合資格之金門地區表演藝術團體或全國各藝文表演藝術團體,都歡迎踴躍申請。相關申請表件請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下載表格填寫。
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用電子檔(含核章申請書及WORD檔)逕寄信箱lekaren925@gmail.com,並電洽082-323169轉377李小姐確認。金門縣文化局將於收件截止日後辦理彙整初審,不符表件之團隊,經電話通知補件,應於7日內送達文化局,逾期或仍有不符金門縣文化局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文化局即剔除申請案件,申請團隊不得有異議,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