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節配售酒今起在各鄉鎮開賣

秋節配售酒今起在各鄉鎮開賣
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銷售計畫將於今(十一)日起至九月十七日在各鄉鎮配售,符合配售對象限申購一份,酒品為1L-53度秋節配售專用酒,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另,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及恢復設籍查對作業,亦在今天起至九月十五日受理,考量財政處一樓尚有工程施作,申請地點改至縣府服務台受理,以確保鄉親安全。
今年中秋節配售規畫,依其實施計畫戶籍作業基準日定為今年八月一日,符合配售對象資格之民眾於金門縣各鄉鎮間辦理戶籍遷出、入者,應依基準日戶籍所屬之鄉鎮申購期間辦理配售:(一)、金沙鎮: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二)、金寧鄉:九月十二日至十四日。(三)、烈嶼鄉:九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四)、金湖鎮:九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五)、金城鎮:九月十五日至十七日。
另符合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得於十月四日至六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辦理補申購,逾補申購期間不再受理。至於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得於今日起至十月十六日上班時間至寧山庫提領酒品(應於提貨單簽名或蓋章始得辦理提領);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有關縣府財政處辦理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及恢復設籍查對作業從今日起至十五日受理,考量財政處一樓尚有工程施作,為確保鄉親安全及停車需求,申請地點改至縣府服務台受理,至於其受理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中午不休息),請需申請鄉親備妥文件辦理,如本人無法親自送件,亦可請親友於受理時間內代為送件,相關申請資格及文件請詳財政處網站。
此外,該項配酒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九月廿八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通過認證者申購秋節酒品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期間及地點(十月四日至六日三天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營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申購時僅限現金交易),若委託他人申購請檢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逾期不受理補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