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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補助開跑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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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一一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的補助申請,從九月十二日起開放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將到十月十三日為止。
有需求申請勞動部一一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相關資格其中一項: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十月十三日的截止日為止,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一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二、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十月十三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一一一年十月十三日至一一二年十月十二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三個月者,仍然可以提出申請。
除了符合相關資格其中一項之外,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一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今年十月十三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可補助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六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兩萬四千元。另外也針對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是子女有兩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將再加給兩成。
勞動部另外還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的相關規定,已經免除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是已經申請其他政府的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該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該項補助有需求者,可於九月十二日起至十月十三日為止,透過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逕行下載申請書,並於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
紙本申請書也可以從申請日開始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以及勞保局各地辦事處來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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