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路小客車與小貨車發生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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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亦姵/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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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鎮三多路昨日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金湖分局提供)
金湖鎮三多路昨(27)日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損毀、另一輛小貨車則翻車側躺於大馬路中,所幸兩位駕駛均僅輕微的擦傷,路過民眾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尚在釐清中。
昨日上午11時22分左右,曾姓民眾(男性、4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金湖鎮三多路行駛至環島東路四段欲往左轉往士校路方向,適有張姓(男性、80年次)民眾駕駛自小貨車,沿環島東路四段往溪邊方向行駛,雙方在路口發生擦撞,該事故造成曾姓駕駛手腳擦挫傷,張姓駕駛腰部擦挫傷送醫。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將傷者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根據專家學者提出的交通安全五大基本守則之一,「路權」是規範用路優先順序和解決車輛行進衝突的最高指導原則。當車輛行經無行車管制號誌的交岔路口時,應該減速慢行,並按照路權原則給予車輛優先順序。少車道的車輛應該讓多車道的車輛先行,轉彎的車輛應該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左轉的車輛應該讓右轉的車輛先行。同時,駕駛人應隨時準備停車或讓行,以確保安全。另,駕駛人應優先考慮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在無標誌和標線的交岔路口。在這種情況下,應首先減速,確保沒有來車,然後再繼續前行,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