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節配售酒認證審查合格665人 10/4起申購
金門縣政府公告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名冊、「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合格名冊,以及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名冊,共計六百六十五人,符合申購中秋節配售酒,請審查合格者於十月四日至六日三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寧山配銷處申購秋節配售酒,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今年中秋節配售酒銷售計畫,只要符合配售對象限申購一份,酒品為1L-53度秋節配售專用酒,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至於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及恢復設籍查對作業,業已在九月十一日起至九月十五日受理申請,經審查合格名冊並於九月廿八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而且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
縣府公告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名冊:金城鎮九十七人、金湖鎮一百七十人、金寧鄉一百三十人、金沙鎮三十一人、烈嶼鄉二十二人,共計四百五十人,經審查合格者應於十月四日至六日三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營業時間)申購中秋節配售酒,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縣府財政處提醒,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此次設籍及工作滿一年申請認證有效期限一年,一一三年春節及端午節配售酒請審查合格者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至於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合格名冊:金城鎮五十三人、金湖鎮四十人、金寧鄉五十二人、金沙鎮十五人、烈嶼鄉三十二人、烏坵鄉一人,共計一百九十三人,請審查合格者於十月四日至六日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寧山配銷處(營業時間)申購秋節配售酒,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而且,此次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者往後三節配售酒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另申購今年中秋節配售酒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名冊,計二十二人。若其冊列新住民倘未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酒品,請持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及印章,於十月四日至六日逕向金酒寧山配銷處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請受託人攜帶相關規定文件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
此外,符合申購秋節配售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得於十月四日至六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申購,逾補申購期間不再受理。另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應於十月十六日上班時間至寧山庫提領酒品,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