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小犬攪局 秋節配售酒補申購延至10/7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851
字型大小:

受小犬颱風影響,原訂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補申購期程為十月四日至六日三天,因昨(五)日金門縣停止上班上課,補申購期程延期至十月七日止,請審查資格合格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寧山配銷處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請受託人攜帶相關規定文件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辦理。
依據縣府公告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者,計四百五十人;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合格者,計一百九十三人;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者,計二十二人,總共計六百六十五人,符合申購中秋節配售酒。
另,符合中秋節配售酒配售對象限申購一份,酒品為1L-53度秋節配售專用酒,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此次,設籍及工作滿一年申請認證有效期限一年,一一三年春節及端午節配售酒請審查合格者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至於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者,往後三節配售酒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另新住民第二次複查申請合格者,若冊列新住民倘未申購中秋節配售酒酒品,請持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及印章,於申購期限內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此外,符合申購秋節配售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得於補申購期程內辦理補申購。另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者,應於十月十六日前提領酒品,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