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知多少?法官林敬展赴廣播電台宣導

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中)接受太武之春、金馬之聲廣播電台主持人丁小東(左)的專訪,講解「國民法官」的概念。(電台提供)
今(112)年起,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至今已將近1年,不過還是有很多民眾不知道什麼是「國民法官」?為了讓更多人了解,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特別到太武之春、金馬之聲廣播電台接受主持人丁小東的專訪,透過林敬展簡單淺顯的解說,讓更多聽眾了解國民法官的概念;且太武之春、金馬之聲廣播電台的收聽範圍不只金門地區,還包括大陸廈漳泉地區,此專訪不僅讓金門民眾更加了解國民法官,也有機會讓對岸居民知悉我國的民主發展程度。
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為臺大法律系財經法學組、臺大法律研究所民事法組畢業,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就讀中,52期司法官訓練所結訓,曾任花蓮縣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委員、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專訪過程中,主持人丁小東替聽眾詢問有關國民法官的相關問題,林敬展首先介紹何謂「國民法官」,為隨機選出的一批國民法官,參與特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全程與法官一起審判、共同討論,最後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究竟犯了什麼罪,要判有罪、無罪,以及如果判有罪的刑度輕重。林敬展解釋,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共同審判的制度,具有多元、透明、對話等特性。
丁小東詢問,什麼人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林敬展指出有三大條件: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院轄區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兩大原則是普遍參與(我國國民原則均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和公正審理(國民法官之選任,應避免選任帶有偏見、歧視、差別待遇或有其他不當行為之人擔任)。不過,林敬展也指出有一些因素者不能擔任國民法官,包括有案件在法院尚未結束、曾判處有期徒刑、緩起訴期間或期滿後未超過二年等。
丁小東問到,國民法官是如何選拔的呢?林敬展解釋,與樂透只有一次抽籤不同,國民法官的程序包括三輪抽籤:以113年為例,首先由地方政府(初選名冊)抽出375名,接著由地院審核小組(複選名冊)排除消極資格者剩餘330名,最後由地院合議庭進行最終隨機抽選6位正式國民法官及2-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對程序進行個別解說。
丁小東代替聽眾發問,如果被抽中的人要上班上課怎麼辦?林敬展說明,上班族可請公假且有錢領,學校老師或學生則可以拒絕。林敬展說,當國民法官一天可領3000元,若超過下午6點則每小時500,還有旅費。以一個案件進行五天為例,假設居住在金城鎮,日費3000*5=1萬5000元,交通費200*5=1000元,總共可領1萬6000元。
不過,也不是被抽中國民法官就一定要出席,林敬展表示,符合條件的民眾可以拒絕參加,包括年滿70歲以上,重大受災戶有處理生活重建事務必要,需要看護、養育親屬,重大疾病、傷害或生心理因素,或其他因生活、工作、家庭有重大需要等。
丁小東問,有聽眾擔心擔任國民法官,會不會被被告報復?林敬展表示,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都能得到必要的保護措施;且政府不得揭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以及任何人對國民法官或其一定親屬、家屬犯罪,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政府對國民法官做到保護、保密、安全等保護措施,請民眾安心。
林敬展也提醒,面對司法案件時,民眾往往感到困惑,尤其對訴訟程序不熟悉,容易成為詐欺或誤導的對象,一些人可能以拉攏關係、交際應酬或贈禮的方式,讓人誤以為這樣可以在訴訟中獲得更好的處遇,然而,這樣的行為不僅對案件無實際幫助,還可能使人陷入詐欺或不法之中,同時損害了司法的威信與尊嚴。林敬展強調,在訴訟過程中,正確的法律程序至關重要,切勿輕信那些號稱能夠「喬」官司的司法黃牛!瞭解破壞司法信譽的行為,共同努力防止司法黃牛的出現,保護司法的公正與尊嚴,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林敬展指出,司法依據獎勵檢舉破壞司法信譽實施要點,揭發司法不當行為可獲獎金,最高30萬元,只要檢舉符合條件,經法院確定有罪判決後,檢舉人可向第一審法院提出獎金申請,經司法院審核給予不同額度的獎金,此外,法務部提供律師查詢系統,讓大眾可以查詢律師資訊。林敬展法官透過專訪淺顯易懂地介紹國民法官及防範司法黃牛,想了解更多資訊的民眾,可上司法院網站或聯絡金門地方法院。
丁小東感謝林敬展法官接受電台專訪,透過淺顯易懂的解說,讓聽眾了解國民法官的概念,林敬展也說,若民眾要了解更多國民法官的相關資訊,請上司法院網站或洽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