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燃燒 環保局開罰十餘起
露天燃燒事件不僅影響生活品質,也容易誘發氣喘與過敏症狀,對於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民眾健康危害更大,近期環保局常接獲民眾通報,為了避免加重對空氣品質的影響,該局特別提醒鄉親,露天燃燒屬於違法行為,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行為人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罰鍰;違反者若為工商廠、場,最重可處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鍰。而空氣品質為公眾利益,民眾如發現周遭有露天燃燒行為,可撥打環保局專線0800-056-580或通報相關單位協助處理,一同打造良好居住環境,維護地區清新乾淨的天空。
針對民眾通報受理之露天燃燒案件中,環保局除了加強查處外,今年度也已經開出了十餘張罰單,包括一般民眾外及工商廠(場),以展現對露天燃燒執法的決心,該局也呼籲民眾或廠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環保局說,本縣常見露天燃燒的類型,包含家戶產出一般廢棄物及農業剩餘資材等。地區民眾於田間務農整地,常有引火點燃雜草枯枝葉之習慣,這往往造成漫天濃煙致空氣污染,呼籲鄉親勿因貪圖一時方便,便任意引火焚燒,其產生的濃煙危害自身及他人,在強烈東北季風助長下,稍有不慎更可能引發大面積山林野火,甚至波及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環保局表示,一般居家整理環境,所產生雜草枯枝葉可妥善分類後,集中裝袋交由各鄉鎮清潔隊統一清運至衛生掩埋場。地區農戶產出梗、枝、葉等農業剩餘資材,因富含有機質成分,宜就地翻耕入土或於農地閒置空間,改採堆肥或掩埋等友善環境方式處理,禁止直接引火燃燒。另外,地區營造業者之特定營建廢棄物如廢板模、水泥袋及廢塑膠等混合物,應妥善分類後送往合法掩埋場,或是委託合法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勿隨意棄置燃燒廢棄物,違反者除面臨空污法裁罰,同時也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