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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公告標售23筆土地 2/1截止投標

發布日期:
記者: 高凡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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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三期區段徵收願景圖。(地政局提供)

金城三期區段徵收願景圖。(地政局提供)

金門縣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之目的,在提供都市發展所需用地,因土地經規劃建設後,區內公共設施完善,建地直接臨路,利於規劃建築使用。然而土地徵收及公共設施工程所需經費,需先由縣府成立之「平均地權基金」先行墊支,俟工程完成後,政府取得可建地,再以公開標售等方式處分,標售之土地價金再歸墊基金,基金資金才能永續循環運用。
地政局表示,目前推動之金城鎮第三期區段徵收需先投入龐大經費,預估全案經費約需17.2億元,其中包含土地徵收補償費約7.8億元、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農作補償費、墳墓遷葬補償費等約3億元、工程費(含規劃設計等)約6.4億元,考量目前平均地權基金現有資金尚不足支應金城三期開發案經費,且近期鄉親陳情釋出土地,供民間建築使用,以促進土地利用,帶動地方發展。
基此,縣府衡酌平均地權基金資金不足,並考量鄉親陳情土地釋出,目前正公開辦理土地標售作業,計公告標售金湖鎮市港段、瓊義段及烈嶼鄉烈新段之土地共23筆(商業區用地2筆,住宅區用地21筆),於2月1日上午9時投標截止,面積大小選擇多元,歡迎鄉親踴躍投標,相關投標文件,可逕至金門縣地政局網站首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或電洽金門縣地政局(082)321177轉63267(楊小姐)。
地政局亦說明,政府取得之可建地,如不處分,土地閒置將無法帶動地區發展,故為加速促進地區發展,適時依土地徵收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之規定,公開標售配餘地,又土地標售價款係歸墊於「平均地權基金」,俾利資金循環運用於其他土地開發案,及完善各區公共設施建設,以符利益全民共享及土地漲價歸公之理念。
另地政局表示,位於金城鎮公所後方之金城鎮第三期區段徵收區,公共設施工程發包案已於113年1月19日公告決標,工期830個日曆天,預計於115年下半年竣工。完成後將落實都市計畫規劃,開發新社區,提供居住及商業等都市發展使用,改善城區聯外交通路網,增供金城幼兒園幼托基地,營造優質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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