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齡優兒提早入學受理鑑定

報名QRcode。(教育處提供)
「金門縣113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簡章」於113年1月19日公告在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實施對象及申請資格為設籍金門縣,113學年度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縣府教育處表示,未足齡資優兒童提早入學係由申請資格兒童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初選報名請於2月20日上班日之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就讀幼兒園所報名,逾時不予受理。至於就讀金門縣各幼兒園所者由各幼兒園校內收件檢核後統一報名,無就讀學前教育機構者由家長親送報名,於2月21日上班日之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6時,檢附報名資料向金湖國民小學輔導處辦理,逾時不予受理。初選報名費新臺幣600元,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繳交300元報名費,應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教育處表示,為提供家長申請提早入學鑑定各項資訊,於2月17日假金湖國小校史室辦理鑑定說明會增進家長對鑑定工作及相關流程之認識,其鑑定宣導單、簡章及相關表件電子檔亦可至縣府教育處網站、金門縣特教資訊服務網站及各國小網站下載。
教育處說明,未足齡資優兒童提早入學鑑定標準如下:一、初選:團體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1.5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3以上且「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22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38分;未通過初選者,不得參加複選,本項成績不與複選成績併計。二、複選:個別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依測驗結果,經鑑輔會綜合研判後決定是否錄取。
有關鑑定流程與結果公告:一、初選訂於3月10日舉辦,結果將於3月22日中午12時前公告。二、複選訂於4月14日舉辦,鑑定結果將於5月3日中午12時前,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湖國民小學、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至於初選成績複查申請時間為3月25日、複選成績複查申請時間為5月9日,至金門縣特教資源中心提出申請及攜帶申請複查文件。
教育處提醒,經鑑輔會核定得提早入學之學生,兒童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得持「提早入學資格證明」(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書)及戶口名簿正本到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有所異議。其次,提早入學者由學校依常態編班方式入班,不另行專案編班;提早入學之學生接受入學安置一學期內(114年1月31日前)若有適應不良情形,家長得向學校輔導室或輔導處提出申請,經學校輔導團隊介入後仍有困難者,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待其足齡後依規定辦理入學。另通過其他縣市提早入學鑑定之兒童,須在原縣市就讀一學期後,方可轉入金門縣國民小學,並依其設籍地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入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