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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完成13類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方法審定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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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部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完成自願減量專案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審定,共計13類143項,已公告於「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上,提供多元可行的減量措施供有意願於臺灣本土執行減量專案以取得「減量額度」的事業或各級政府使用,以共同加大加速達成減量成效。
  本縣環保指出,環境部以既有CDM及本土減量方法為基礎,依據管理辦法第10條及第11條所定自願減量專案應符合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之MRV原則,以及應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情形等要求,並參考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IC-VCM)提出之10項核心碳原則(Core Carbon Principles, CCPs)下,重新檢視及評估原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的256項減量方法,經去(112)年12月13日「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審定結果,共計13類143項減量方法列為首批自願減量專案適用之減量方法,使環境部所核發的減量額度能對接國際要求的品質規範以達到實質減量成效。
  此外,環境部也針對減量技術成熟、計算簡易明確且於我國有執行案例,例如燈具、冰水主機等能源設備汰換計10項減量方法,在提出申請註冊階段,可免除經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程序,在不影響實質減量成效條件下,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以提高申請單位參與意願。
  環保局表示,依據環境部的說明,事業如欲取得減量額度,應依審定公開之減量方法執行自願減量專案,並經實際監測減量成效後才能申請審核減量額度。目前市面上出現許多減碳或淨零相關課程,標榜開發臺灣碳匯、碳權的名義,吸引民眾參與,環境部呼籲民眾若規劃參加相關課程時,應深入瞭解課程內容的真實性,切勿被誇大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宣傳資料所矇騙。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減碳專線(02)2322-2050及電子信箱netzero@moenv.gov.tw,由專人為各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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