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測成績昨出爐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注意事項
113學年學科能力測驗的考試成績,大考中心昨(27)日公布學測成績並寄發成績單,考生報名資料若有填手機號碼,會收到簡訊通知;27日起至3月4日則開放成績複查,若學生對成績有疑義可向大考中心申請。
113學年學科能力測驗已於22日(1月20日-1月22日)結束為期3天測驗。大考中心表示,可依簡章所規定之期間(2月27日至3月4日)與方式(網路申請後繳費)申請成績複查。大考中心也提醒考生相關事項。
大考中心於昨日公布學測成績和各科5標成績標準,同時寄發成績通知單,考生可用學測成績參加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除了成績之外,大考中心也公布相關統計數據,包括5標(頂、前、均、後、底),以及各科人數百分比累計表、2到4科不同科目組合級分人數百分比累計表等,考生可依此評估志願落點,同時也提供一份文字稿,內容包括報名人數等資訊。
大考中心指出,學生取得學測成績後可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等升學管道。自111學年度起,亦可作為「分發入學」使用;三項入學管道中,大學校系可依學系發展與選才規劃,以學測考科成績作為檢定、倍率篩選與採計等項目。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資訊,今年3月12、13日繁星推薦管道開放報名並繳費,3月19日則公告第1至7類學群錄取名單及第8類學群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結果。預計5月16日至6月2日間進行繁星推薦第8類第2階段甄試,各校將於6月3日前公布繁星第8類錄取名單。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資料指出,申請入學管道將於3月21日至22日辦理報名,3月28日公布第一階段篩選結果,5月16日至6月2日期間,由各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將於6月3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屆時,錄取生需於6月6日至7日登記志願序,13日公布統一分發結果。
若考生不滿意上述管道入學結果或想再考一次,6月6日至18日大考中心開放學生報名113學年分科測驗,7月5日、9日分別通知報名者應試號碼和試場分配表,考試時間為7月12日和13日,之後於29日公布分科測驗成績。考生屆時可持分科測驗成績併學測成績參加「分發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