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締非法改裝及噪音車輛

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 (縣警局提供)
改裝車夜間常製造擾人噪音,擾人清夢外也影響寧靜住宅區民眾的生活品質,引起強烈民怨,縣警局於本(3)月1日起已連續三日交通大執法,結合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加強執法,總計取締交通違規63件及通報噪音車輛27件,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及地區安寧。縣警局指出,民眾若有發現噪音車輛,可利用行政院環境部設立的噪音車輛檢舉網站提供檢舉資料(相片或影片)上傳通報,經環保機關查證屬實,就會通知車主至指定地點接受檢測。
縣警局指出,此次連續三日交通大執法計取締交通違規63件及通報噪音車輛27件,其中舉發逆向行駛6件、未繫安全帶3件、闖紅燈4件、超速行駛4件、未戴安全帽4件、違規停車24件、無照駕駛6件、其他交通違規9件、擅自變更原規格設備2件及拆除消音器1件,
另外,由於噪音屬環保機關權管,縣警局每月不定時配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工作」,本年度迄今已共同執行10場次,稽查重點鎖定特定高發噪音車輛路段及噪音陳情熱點,實施攔查進行噪音檢測,不合格車輛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