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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與鄉親有約 陳福海關懷鄉親需求 籲以同理心為民解決問題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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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長陳福海在縣長與鄉親有約關注民眾陳情事宜。
(楊水詠攝)

金門縣長陳福海在縣長與鄉親有約關注民眾陳情事宜。 (楊水詠攝)

金門縣長陳福海主持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
(楊水詠攝)

金門縣長陳福海主持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 (楊水詠攝)

金門縣政府在農曆歲次甲辰年開春之後,於三月二十一日縣府大禮堂舉辦「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縣長陳福海帶領參議陳世保、王登緯及各局處首長和相關人員接受鄉親陳情和建議,總計受理十八人次,以地政、工務、建設為最大宗。同時,縣長陳福海宣布今後每一個月辦理一次「縣長與鄉親有約」,能做的、可以做的、可以馬上做的,我們馬上做,不能做的,請陳、王兩位參議幫忙疏理,每一案件能幫忙的,願意馬上幫忙。
今年第一次「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於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至四時三十分舉辦,縣長陳福海全程參與,並且在現場關注鄉親陳情和建議事項,實地了解鄉親的困難及各局處說明與處理概況,希望鄉親的問題能夠得到滿意的答覆及處理。
縣長陳福海在致詞時,首先感謝鄉親培養他三十年,並說「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替百姓解決問題」,而且百姓有問題,也應可以找到政府,縣長和團隊是溝通的橋樑,公務人員則依法行政,但面對問題一定要找方法,針對問題向鄉親說清楚。
根據縣府統計,當日的「縣長與鄉親有約」,總計受理十八人次,以地政、工務、建設為最大宗,涉及地政四件、建設二件、工務五件、觀光三件、財政二件、文化一件、警政一件。其中,民眾建議及陳情事項為污水排水系統未能普及、土地被侵占、土地測量疑義、金門高粱保價收購問題、建請修正集村農舍面積問題、烏坵居民交通運輸不便請求協助之事項案件。
縣長陳福海說這幾十年來,土地是金門最大的問題,國軍和政府都未帶土地到金門,況且早期百姓欠缺對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因此一些相關證件資料遺失,變成國有或縣有土地,導致土地的大問題,更導致民怨。
縣長陳福海指出,當初安輔條例未能站在百姓的完整角度去看問題,八千多筆土地還四千多筆,未還的也是百姓的土地,但法令訂定未明確,導致百姓無法要回自己的土地。至於離島條例第九條之一,四千多筆土地,百姓又要回一千多筆、九條之二又還逾千筆土地、九條之三再還一千多筆,這過程間,不是公務人員不為百姓做「代誌」,因為公務人員不能違法做「代誌」,如果違法,對公務人員是不公平的。
縣長陳福海表示,中央的監察委員抵金巡查接受陳情,鄉親向監察委員提出陳情土地問題,針對至今無法解決的土地問題,是否透過立法「轉型正義」,讓百姓要回祖先留下的土地。同時,他強調土地不是只有地政局的問題,未來在「專案小組」納入專業律師,甚至找不同政黨立委,針對金門的土地問題態樣及面向進行疏理,並更有責任感的提法案,以期解決土地的問題。
縣長陳福海表示,走出府外,鄉親遇到事情跟他講,可以做的,就交代團隊幫忙;但還是感到有不足的地方,想多為百姓做「代誌」,所以從今年開始,過去三個一次「縣長與鄉親有約」,新春後每一個月在縣府辦理一次「縣長與鄉親有約」,主要目的是為鄉親解決問題,且重視百姓的聲音及民意。
最後,縣長陳福海表示「沒有法令,很多事情無法解決」,我們鄉親有問題,縣府團隊找什麼方法解決?就是要面對問題,不能「文來文去」,如何讓它在法令上可行,如何立法?讓公務人員可依法行政、面對問題,未來每個月「縣長與鄉親有約」的陳情案件,相信會越來越少,不是地方權責的,亦可到監察院、立法院,地方與中央一起合作、正視及面對問題、想方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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