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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配售酒 各村里5/6~12進行售領作業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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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一一三年端午節配售酒圖表。(財政處提供) 金門縣一一三年端午節配售酒圖表。(財政處提供)
金門縣一一三年端午節配售酒圖表。(財政處提供) 金門縣一一三年端午節配售酒圖表。(財政處提供)

金門縣一一三年端午節配售酒各村里售領現場作業即將於清明過後展開,縣府財政處表示在本縣設籍未滿四年,但已在本縣設籍及工作皆連續滿一年,且去年度中秋節及今年春節尚未申辦工作認證鄉親,請配合其相關作業規定於五月六日至十日上午九時至下午至五時(中午不休息),檢具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逕向縣府財政處(受理地點:縣府服務台前)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
縣府財政處表示,今年端午節配售酒工作認證資格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並自去年六月十日前設籍金門縣迄今仍符合連續設籍且連續實際於本縣工作之縣民。請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詳見財政處網站公告),申請書請於該公告自行下載列印,並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如本人無法親自送件,亦可請親友於受理時間內代為送件,且提醒鄉親及時申辦,以歡渡佳節。
財政處指出,經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五月廿三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通過認證者請於五月廿三日及廿四日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申購,僅限現金交易)申購端節酒品。至於補申購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之期間為五月廿七日至廿九日計三日,若委託他人申購請檢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縣府財政處也表示,因新冠疫情出境逾二年戶籍遭遷出,影響配售酒資格之鄉親,得於恢復設籍滿一年後,於戶籍所在鄉鎮配售期間向鄉鎮公所辦理「曾設籍本縣並回復設籍滿一年」認證,但身分證第一碼英文字母為「W」者或出生地為金門者無須申請認證。
另,財政處也公布端午節配售酒各村里售領現場作業時程,依次為:
●金寧鄉:五月六日、七日、八日,計三天。
●烈嶼鄉:五月七日、八日、九日,計三天。
●金城鎮:五月八日、九日、十日,計三天。
●金沙鎮:五月九日、十日、十一日,計三天。
●金湖鎮:五月十日、十一日、十二日,計三天。
端節配售酒配售對象限申購一份(即兩箱,共計十二瓶),品項1L-53度端節配售專用酒,單價四百元\瓶,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整份購買不拆解,限現金交易。縣府財政處表示,鄉親如果於今年六月十日(含)已設籍本縣連續滿四年,並已年滿十八歲,取得一般配售資格,請於各鄉鎮配售期間向各村里配售點洽購,申購後之提貨單請於提領期限今年六月十七日前(營業時間)至寧山庫提領酒品。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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