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鄉代會臨時會 鄉代表提多項建言
烈嶼鄉民代表會第13屆第7次臨時會落幕,鄉代表關心烈嶼鄉生命紀念園區各項設施狀況及其相關收費標準、金烈公車轉運問題、鄉公所開辦樂齡課程的執行進度,督促鄉公所檢討改善。
議程由鄉民代表會主席林長耕主持,副主席吳福全、鄉代表洪健中、方駿洋、林宜蘭、林長征及洪雅明出席,鄉長洪若珊率各課室隊主管列席,主要審議「金門縣烈嶼鄉殯葬設施自治條例修正案」三讀會、基層建設考察、審議代表提案、審議鄉公所提案等。
鄉代會指出,烈嶼鄉新設殯儀館已完工,該館設立遺體冷凍室、靈堂及禮廳,因應殯儀館營運及管理,受理各項申辦工作,爰將該館各項收費標準及管理規定明訂於金門縣烈嶼鄉殯葬設施自治條例,並將烈嶼鄉殯儀館、民眾公墓、慈恩堂及祭祀堂等對外統稱為烈嶼鄉生命紀念園區,因而修正金門縣烈嶼鄉殯葬設施自治條例,由鄉代會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主席林長耕暨全體代表關心烈嶼鄉生命紀念園區各項設施狀況及其相關收費標準,希望多加照顧鄉親,優惠收費。鄉代會對於納骨堂、祭祀堂使用期限,建議將存放設施使用期限由25年上修為30年,期滿得申請收取使用費延長使用。新增殯儀館使用規定,在收費標準方面,每場次使用時間將由3小時增加為4小時,便利鄉親有較充裕的時間使用及靈堂、禮廳等,讓自治條例更加完善,嘉惠鄉親。
基層建設考察地點為烈嶼鄉雙口聚落環境整建工程,主席林長耕及鄉代表們要求鄉公所督導該項工程,落實加強道路通行安全性,並能如質如期完工,提升雙口鄉親們居住生活便利性及旅客觀光品質。
鄉民代表提案,第一案由鄉代表洪健中提案:「請鄉公所反映車船處改善金烈公車轉運問題,建議以點對點發車,島內公車恢復行駛,以便民眾搭乘」,決議送請有關單位辦理。
在鄉公所提案,第一案由民政課提案:「為修正金門縣烈嶼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案」,大會決議通過。第二案由清潔隊提案:「為辦理113年度金門縣烈嶼鄉地方發展永續海岸管理計畫(二)經費補助之先行墊付案及追加預算案」。第三案由社會課提案:「為辦理113年地方藝文場館及文化資產多元活化計畫經費補助之先行墊付案」。經大會討論後,以上2案經費墊付案決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方面,副主席吳福全關心烈嶼鄉民眾公墓墓地起掘與整地進度;鄉代表林宜蘭關心鄉公所開辦樂齡課程的執行進度。主席林長耕希望鄉代表於平時或於此次臨時會中所提出的建議事項,鄉公所團隊能儘速處理及回覆,協助解決鄉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