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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使用遠光燈 勿隨意變換車道 多霧陰雨視線不佳 駕駛人應開啟大燈及霧燈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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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霧行車,縣警局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保持距離,善用燈光,有效示警,也不隨意變換車道,確保行車安全。(莊煥寧攝) 濃霧行車,縣警局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保持距離,善用燈光,有效示警,也不隨意變換車道,確保行車安全。(莊煥寧攝)

濃霧時會降低用路人的能見度,如未能及時正確應變,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縣警局提醒用路人在多霧、陰雨等造成駕駛人行車視線不佳的情況下,記得一定要開啟大燈及霧燈,讓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但不要隨意改變大燈、方向燈或霧燈的規格或顏色;在霧季時,駕駛汽機車務必要減速慢行,也不要隨意變換車道,並善用燈光,有效示警,確保行車安全。
霧季開車警方提出下列二項對駕駛人開車能有所幫助,包括:
一、減速慢行,保持距離:在能見度只有500公尺到1公里之間為輕霧,車速不要超過40公里;能見度低於200公尺即為濃霧,白天就要特別注意,如若是晚上就極為危險,除了減速、霧燈外,還要車速控制在10-20公里左右,注意觀察後方有無跟車,並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切勿緊急剎車或隨意變換車道。
二、善用燈光,有效示警:開啟大燈及前、後霧燈以提高自身能見度與辨識度,切勿使用遠光燈;由於部分車輛開啟危險警告燈(雙黃警示燈)之後,方向燈就會失去作用,如果前方有路況需要變換車道,就可能無法正確告知其他用路人要變換的方向,反而容易發生危險。如果真的有突發狀況,需緊急剎車還是可以開啟危險警告燈,但切記此時請勿隨意變換車道以免發生危險。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駕駛人上路前要先檢查汽機車的燈光是否正常,如是頭燈以外的燈光損壞未修復致影響行車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如頭燈損壞而不停駛修復,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隊也說,在霧季時,駕駛車輛務必要減速慢行,不要隨意變換車道,更重要的是要減速慢行,且加長與前車的行車安全距離。有關安全距離的計算,小型車為時速除以2(公尺),大型車為時速減20(公尺)。例如小型車時速為60公里/小時,與前車至少要保持30公尺的安全距離,大型車時速為50公里/小時,與前車至少要保持30公尺的安全距離。但如果濃霧實在過濃,造成能見度極差,警方建議暫時將車輛停放於路邊,並開啟前後燈光,等待濃霧散去後,再上路行駛,如此才能確保行車平安,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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