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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至64歲秋節慰助 即起至7/5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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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一一三年秋節領取酒品發放流程圖。(民政處製圖)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一一三年秋節領取酒品發放流程圖。(民政處製圖)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一一三年秋節慰助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年滿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且於戰地政務終止前(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設籍累積滿十年」。縣府民政處說明,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今年七月五日止,到戶籍地鄉鎮公所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今年七月八日至八月三十日。
縣府民政處表示,本節次符合的年齡資格係民國四十八年九月十八日以後出生及民國五十八年九月十七日以前出生。到公所申請時,請備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委託他人辦理者,需填妥委託書。如採郵寄者,請以雙掛號逕寄戶籍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
縣府提醒,前已經申領者,不須再重複申請。本次秋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第一階段:今年七月廿六日、廿七日至村里領提酒單,代領部分,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今年七月廿六日至十月廿八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
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提酒單者)請於今年九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酒單,今年九月十一日至十月廿八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國定假日、例假日無營業,請鄉親留意提領時間。
民政處表示,秋節慰助酒品比照端節,每瓶均加附紙盒包裝,每箱六瓶,共四箱。請民眾依照提酒單註記的日期,在限期內提領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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