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檢署招考觀護佐理員 6/24截止報名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招考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自公告日起至下(6)月24日(星期一)止受理報名,報名表件可至金門地檢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kmc.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下載,並詳實填寫。
金門地檢署指出,113年度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甄選的錄取名額,擇優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進用時間自113年7月1日起。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包括:一、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二、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及登錄電腦資料。三、協助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四、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五、協助追蹤社會勞動機構及社會勞動人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六、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或其他突發事故時,應詳實填載紀錄,並陳報觀護人為後續處理。七、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查核,依其執行情形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八、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九、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資格條件
招考資格條件為: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人力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司法保護相關經驗者尤佳。二、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三、經勞工主管機關認可辦理勞工體格檢查之醫療機構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四、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五、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六、品操良好並同意接受素行調查者。七、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八、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之情事,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報名文件
報名應備文件:一、報名表(含相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簡要自述。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勞工主管機關認可辦理勞工體格檢查表之醫療機構出具之3個月內之「一般勞工體格檢查表」。兵役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具結書。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報名應以信封備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各項資料請均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辦公時間內(08:00~17:30)(寄)送至金門地檢署法警室收發;採通訊報名者,至遲應於113年6月25日(星期二)17:30前寄達,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及報名人員姓名」。電話:082-325090轉231林觀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