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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機構人員暨托育人員專訓班將開課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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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委託新竹縣科教技藝培訓協會辦理「113年度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暨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班」,將於6月1日10時至12時30分在金瑞飯店1樓受理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請有意參加者留意。
縣府社會處表示,為充實兒少機構主管及托育人力資源,營造友善之托育環境及提供專業人員晉升管道,將規劃辦理主管人員1班,招收25人,總時數計270小時(起迄時程約5-6個月),托育人員1班招收35人,總訓練時數計126小時(起迄時程約3個月),皆為假日班,預定自6月15日(六)起於金寧中小學開課。
主管人員班、托育人員班
社會處說明有關報名資訊:
一、主管人員班(預計上課時間為6月15日至10月20日,08:00-17:00):開訓日年滿20歲,設籍及實際居住本縣之縣民或依親居留本縣之新住民,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2條第2項各款所列現職人員,優先錄取(需提供佐證資料)。2、曾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2條第2項各款所列人員,錄取排序為第2順位(需提供佐證資料)。3、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4款所列學歷或第5款考試及格者,錄取排序為第3順位(需提供畢業證書或佐證資料)。4、一般民眾,錄取排序為第4順位。(因資源有限,縣府得依實際情況決定錄訓條件)。
二、托育人員班(預計上課時間為6月15日至9月1日,08:00-17:00):開訓日年滿20歲,設籍及實際居住本縣之縣民或依親居留本縣之新住民。結業後有意從事托育工作者,優先錄取;目前已有其他穩定工作,列為備取次序。主管人員班及托育人員班需經資格審查,非以報名次序錄取。另為保障其他民眾參與訓練之機會,3年內曾報名本班次,且已有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者,列為候補次序。
報名費、書籍費及材料費
本訓練須繳交報名費,如需要書籍及材料者,請自行購買(主管人員班報名費新臺幣3,500元,書籍費2,000元;托育人員班報名費3,000元、書籍及材料費共2,600元,中低收及低收免報名費,需出具證明文件,收退費辦法依新竹縣科教技藝培訓協會公告及縣府規定辦理(詳閱簡章),並請於6月6日前繳交。
社會處表示,主管班學員取得結業證書後,若符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規定之主管人員資格,可應聘兒少機構主管職務。托育班學員經結訓考試及格取得結業證書,並參加托育人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後,可加入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及簽訂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契約,成為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
餘額另採電話、傳真報名
社會處表示,因名額有限,不開放委託報名,若未額滿,則將另行公告自6月4日10:00起開放電話或傳真報名。主管人員將錄取25人,若未滿16人,則不開班。托育人員班正取35名,若未滿25人,則不開班。請備妥報名表報名,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1份,加註僅限報名使用,需自行影印並黏貼於報名表上,照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黏貼於報名表),當場不提供及複印文件,未攜帶者不列入報名人數。開課當日遲到超過10分鐘,即取消資格由候補者遞補,另參與本課程之學員請遵守上課規定,上課遲到超過10分鐘,該節課不列入時數。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報名簡章;補學分之規定,依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辦法辦理;為促進性別平等,各班保障1名符合資格男性錄訓。
另本訓練非失業者職業訓練,不得申請生活津貼,相關訓練招生簡章公布於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網站,亦可至縣府社會處服務臺索取,歡迎本縣有意擔任兒少機構主管及托育人員者踴躍報名,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訓練單位新竹縣科教技藝培訓協會劉小姐,電話:0921-392-038、0966-651-813、04-2437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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