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國小合作金中老師組繪本分享團隊推廣CRC

金門縣中正國小輔導室籌辦的推動CRC兒童權利公約計畫,與金門高中家政老師楊佳佳一起合作,組成繪本分享團隊,引導孩子們在求學的歷程中要慢慢地學習尋找答案、認識自己的能力。(中正國小提供)
兒童權利公約結合繪本分享,學習表達與思辨能力!
金門縣中正國小輔導室籌辦的推動CRC兒童權利公約計畫,與金門高中家政老師楊佳佳一起合作,組成繪本分享團隊,與國小學生們分享《米爺爺學認字》的繪本,同時在活動中拋出「為什麼要學習?為什麼要上課?」引導孩子們在求學的歷程中要慢慢地學習尋找答案、認識自己的能力。
在兒童權利公約中四大原則中「聆聽兒童的意見:兒童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見,成年人應該納入考慮及尊重兒童的想法。」在繪本分享活動後進行問與答,藉由提出不同的問題讓小朋友思考,同時鼓勵小朋友勇於表達的歷程就是展現表達意見的能力。
在過程中,金門高中陳念慈同學特別提到:「透過這一個活動,對於想要從事幼教工作的我是一個經驗,也是一個挑戰,因為我們想要透過這個故事來讓小朋友傳達自己的愛,所以在學習單題目的設計上要引導小朋友去表現他的愛,不管是卡片的文字或者是小禮物的製作,都是讓小朋友學習表現愛意的方法。」此外,她也表示:「在教小朋友寫學習單前,我很擔心自己會說錯話,也怕自己忘記要說什麼,但是很謝謝我的指導老師在身旁鼓勵,也在我因緊張說錯話的時候幫我圓場,謝謝老師提供這一次機會讓我累積經驗,讓我知道下一次我要改進哪裡才可以讓小朋友更完整的學習到知識,希望下一次我在面對類似的活動時,我的臨場反應或者是口語表達都可以更加順暢,才能更熟練的教導小朋友。」
金門高中楊佳佳老師認為,這個活動除了能讓小學生們透過繪本提升思辨的能力外,對於這群高中生們也藉著籌備一連串從無到有的繪本分享,讓大家能夠運用自己的強項並展現在活動中,也讓對於教育、表演、大眾傳播、設計相關科系有興趣的同學們進行探索自己的歷程。
中正國小輔導主任王毓鳳表示,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也提出了四大指導原則:一、禁止歧視原則,二、兒童最佳利益,三、生存及發展權,四、聆聽兒童的意見。簡言之,兒童應享有四大基本權利,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本次繪本分享活動,即以聆聽兒童的意見為出發點,讓兒童有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也就是讓學生能具備參與權,透過此活動能讓CRC兒童權利公約的要義落實在我們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