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北兩車轉彎碰撞 警方籲支道應禮讓幹道

金寧鄉環島北路一段發生交通事故。(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環島北路一段603號前路口於6月15日下午14時10分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環島北路一段603號旁路段左轉往金城方向行駛,與沿環島北路一段左轉進入603號旁路段往清雅羊肉爐方向行駛,由莊姓男子駕駛附載乘客黃姓女子之租賃小客車,在路口發生碰撞,雙方車輛皆有損壞,事故造成黃女頸部挫傷送醫檢查。
雙方駕駛經警方實施酒測,僅莊男有酒精反應,莊男訊後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經無號誌路口,地上或路邊有「停」或「讓」的標誌或標線就是支道,須禮讓幹道車輛先行。提醒民眾行經無號誌路口,除了遵守路口標誌標線外,並應減速慢行,轉彎前也應該注意來往車輛,遵守速限行駛,多注意禮讓,就能避免事故發生;另再次呼籲,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後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36萬元,並且車牌還需吊扣2年,民眾飲酒後切勿開車外,除了指定駕駛、親友接送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外,也可多加利用酒後代駕預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