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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蛤季園遊會攤位招租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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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金湖海灘花蛤季園遊會攤位招租共計四十攤(公所得保留二個輔導攤位),自今(十七)日起至六月二十八日為止受理登記,不接受電話或委託報名,請申請人親洽金湖鎮公所服務台填寫報名表辦理登記,或先至網路下載報名表後前往現場登記,洽詢電話:082-332528觀光課。
今年的金湖海灘花蛤季園遊會活動將於七月十九日至廿一日三天假82據點舉辦,金湖鎮公所於花蛤季活動現場規劃設置園遊會攤位,並訂定「金湖海灘花蛤季園遊會攤位租用辦法」,申請登記攤商資格需年滿二十歲自然人,同一戶籍地限定登記一個攤位,以曾經參與登記擺攤五年以上,且無不良紀錄的廠商為優先保留位置之登記對象(三十攤);申請登記時,申請人應備妥身分證及金融帳號影本(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查驗)證件。
金湖鎮公所說明海灘花蛤季園遊會攤位招租費用:(1)、保證金五千元/攤,於登記報名時繳納,如因申請人眾多致未抽中攤位,將於抽籤現場無息退還保證金;登記報名後無故不參加抽籤者,將沒收保證金並不得異議。(2)、租金三千元/攤(不予退還),於攤位號碼抽籤後,完成確認登記時繳納。(3)、活動結束後,每攤攤位收取園遊券至公所兌換,由公所統一核銷後匯入登記商家或申請人帳戶。
參加花蛤季園遊會攤位招租抽籤者應於七月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報到,地點在公所三樓會議室,抽籤當日請申請人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若申請人不克前往,請自行委託代理人(需年滿二十歲)並請攜帶雙方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於抽籤未檢附上述資料者恕不受理。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未親自到場參加抽籤者,視同自動放棄。
金湖鎮公所提醒,花蛤季園遊會攤位攤販販賣物品,必需符合公共安全並不影響現場秩序,否則公所得撤銷攤位資格,並不退還保證金;在其活動結束後,請於七月廿九日前至公所兌換園遊券,以申請人為兌換對象,不可與其他商家合併兌換,商家如未違反上列規定,將由公所無息退還保證金,否則沒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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