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節慶祝大會訂12日登場 將表揚各類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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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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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政府指導、金門區漁會主辦,金門地區慶祝一一三年度漁民節活動將於七月十二日上午九時假社會福利館演藝廳舉辦,將表揚模範漁民、模範漁家、優良小組長、優良家政班班員、績優員工;在慶祝大會中,並將由家政班、青少年帶來精彩的舞蹈表演暨幸運摸彩,以歡慶一年一度漁民節,表達對漁業發展的重視,以及對漁民朋友的肯定和感謝。
金門區漁會表示,今年度漁民節表揚人員名單如后:
(1)、模範漁民:呂世雄、柯逢玉、蔡素芬、蔡志祥、黃瓊麗、楊慶煌、吳阿麗、林麗琴、溫瑞琼、李騏、洪明金、林美華等十二名。
(2)模範漁家:蔡麗雲、陳麗月、陳寶華、陳連治、劉秀娟等五名。
(3)優良小組長:陳德雄、陳玉梅、呂國泉、陳惠玲、楊鳳美、黃彩虹等六名。
(4)優良家政班班員:陳麗月、楊秀招等二名。
(5)績優員工:林金珠。
金門區漁會表示,慶祝漁民節活動邀請卡-明信片業已郵寄各會員通訊地,如未收到會員請於七月十一日上午十二時前到金門區漁會會務部辦理補發,逾期不再補辦作業,該明信片將作為活動摸彩券,請參加活動會員於當日上午八時五十分前將明信片投入摸彩箱,並務請攜帶身分證憑據領取彩品,無者視同棄權論。
金門區漁會提醒,依社福館演藝廳入場規定,會員服裝請勿穿著背心、拖鞋入場,並禁止攜帶六歲以下兒童入場;為配合慶祝活動人員編組,當日新湖漁港-會本部、冷凍廠、加油站、烈嶼辦事處停止洽辦各項業務,請會員配合辦理。據了解漁民節的由來,為感謝漁民朋友對於漁業發展的貢獻,台灣省漁會於民國四十八年提議設立漁民節,並選定漁業法公布施行日期七月一日為漁民節,隔年內政部同意每年七月一日為漁民節;漁民節的設立,透過表揚及各種慶祝活動,向漁民朋友表達敬意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