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發布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規定
金門縣113年中秋節配售酒各村里售領現場作業即將自8月9日陸續展開,縣府財政處發布中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相關作業規定,籲請鄉親及時申辦,以歡渡佳節。
財政處表示,在本縣設籍未滿四年,但已在本縣設籍及工作皆連續滿一年,且113年春節及端午節尚未申辦工作認證的鄉親,也請配合以下規定申請工作認證資格:必須年滿18歲以上並自112年9月17日前設籍本縣迄今仍符合連續設籍且連續實際於本縣工作之縣民,請於8月12日至16日上午9時至下午至5時(中午不休息),檢具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向縣府財政處(受理地點:縣府服務台前)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
財政處表示,中秋節配售酒工作認證申請應檢附文件另詳財政處網站公告,申請書請於該公告自行下載列印,並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如本人無法親自送件,亦可請親友於受理時間內代為送件。其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8月30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
財政處提醒,通過認證者請於9月2日及3日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申購,僅限現金交易)申購本節酒品,補申購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之期間(9月4日至6日計三日)與地點(金酒公司寧山庫,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申購時僅限現金交易),若委託他人申購請檢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此外,今年中秋節配售酒各村里售領現場作業將自8月9日陸續展開,依次為金沙鎮8月9日至11日、金湖鎮8月12日至14日、金寧鄉8月13日至15日、烈嶼鄉8月14日至16日及金城鎮8月15日至17日,縣府財政處提醒鄉親如果於9月17日(含)已設籍本縣連續滿4年,並已年滿18歲,取得一般配售資格,請於各鄉鎮配售期間向各村里配售點洽購,申購後之提貨單請於提領期限9月24日前(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至寧山庫提領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