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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屆縣運暨第10屆離島聯合運動會 10/17~19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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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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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運動會暨離島聯合運動會受理報名中。(縣立體育場提供)

金門縣運動會暨離島聯合運動會受理報名中。(縣立體育場提供)

金門縣第24屆運動會暨第10屆離島聯合運動會預定於10月17、18、19日(星期四、五、六)舉辦,本屆運動會主題為「金門運動島 友善幸福城」,其主要目的在發展全民運動,促進離島體育文化及各項產業交流,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準,鼓勵全民積極參與體育運動,進而養成終身體育運動文化。
運動會由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縣市體育會聯合總會指導,金門縣政府主辦,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立體育場承辦。協辦單位包括:金門縣議會、連江縣政府、連江縣體育會、澎湖縣政府、澎湖縣體育會、中央駐金單位、國立金門大學、縣屬各級單位、金門各級學校、各鄉鎮公所、金門體育會、田徑運動委員會、籃球運動委員會、羽球運動委員會、桌球運動委員會、慢速壘球運動委員會、網球運動委員會、木球運動委員會、跆拳道運動委員會、槌球運動委員會、游泳運動委員會、舞蹈運動委員會、金門縣釣魚協會。
金門縣立體育場表示,第24屆縣運會暨第10屆離島聯合運動會比賽項目計有田徑、籃球、羽球、桌球、網球、槌球、木球、慢速壘球、跆拳道、游泳、運動舞蹈、磯釣、大隊接力、趣味競賽等十四項。地點包括:縣立體育場、金城國中、金湖國小、養工處木球場、縣立游泳池、縣立慢速壘球場、金門縣立網球場、金湖綜合體育館、延平郡王槌球場、後豐港三號碼頭等。
參賽資格方面,一、社會組:參賽選手須設籍各鄉鎮滿四個月(111年6月26日前),以鄉鎮設籍為組隊單位。二、高中組:以各校111學年度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三、國中組:以各校111學年度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四、國小組:以各校111學年度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五、機關組:中央駐金單位暨地區機關、鄉鎮公所員工為限(含技工友、約聘僱、約用人員等;不含替代役及安心就業人員)。六、學校組:地區各級學校員工為限(含代課老師、外籍老師;不含替代役及安心就業人員)。七、身心障礙組: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依身心障礙技術手冊編定之。
本次運動會報名已展開,至113年9月13日止。報名網址:https://113kinmen.utaipei.edu.tw/。
至於參加資格:一、中央駐金單位暨機關學校員工組參賽單位之比賽選手:以各單位現職之員工組隊。二、社會組:參賽單位之比賽選手須設籍本縣鄉鎮滿四個月(113年6月16日前),以鄉鎮單位組隊,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以設籍該縣者組隊,參加離島運。三、國小組:參賽單位之比賽選手,以各校113學年度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組隊。四、國中組:參賽單位之比賽選手,以各校113學年度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組隊。五、高中組:參賽單位之比賽選手,以各校113學年度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組隊。 六、大專學生暨赴台就讀各高級中等學校之縣籍學生參得依各鄉鎮戶籍地報名參加社會組。七、社會組、機關組可跨組參賽,唯同一競賽項目不可跨組參賽。八、離島組金門代表隊由各單項運動委員會以第23屆縣運獲冠軍隊伍為主體,另徵調地區好手組菁英代表金門報名參賽。九、關於選手之參賽資格及其適宜參加激烈運動競賽,應由參賽單位及選手具保證書切結。十、凡經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列為運動禁賽處分之選手,至註冊截止尚未解除禁賽者,不予受理註冊,職員亦同。
本次運動會分組有:一、社會男子組。二、社會女子組。三、機關學校團體組(機關、學校組)。四、高中男子組。五、高中女子組。六、國中男子組。七、國中女子組。八、國小男子組。九、國小女子組。十、身心障礙男子組。十一、身心障礙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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