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議員未過半 議會罷免案宣告流會

金門縣議長遭提罷免案昨因出席議員未過半,由主席副議長歐陽儀雄宣佈流會。(楊水詠攝)
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46條召集之罷免議長投票案,於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金門縣議會議事廳召開,因未達過半法定人數,主席副議長歐陽儀雄敲下議事槌宣佈流會,罷免案不通過。
依地制法規定,罷免案應有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罷免為通過。但昨天的罷免投票會議,現有十九席議員,至少須十位出席才能投票,由於出席未達法定人數,因此無法舉行投票。
議員周子傑受訪表示,此次罷免案,很遺憾出席議員未能過半,尊重每一位議員選擇,強調只有是非、沒有對錯,希望未來議員眾志成城,為金門服務,讓金門明天會更好。
另外,議員董森堡亦建議,不管贊成或反對的兩方,都應找個時間多溝通協調,讓議事怎麼運作會比較順暢,同時他個人也希望府會之間,能互相制衡及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