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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 9/30截止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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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一一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從自今(一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為止(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比照推算),為期一個月的時間。除了符合所得稅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免辦理暫繳申報者外,應辦理暫繳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應辦理暫繳之營利事業,可以選擇「一般申報」以及「試算申報」等方式進行申報。金門稽徵所說明:
(一)一般申報:按上一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申報繳納(新台幣兩千元元以下免繳),但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以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僅須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免辦理暫繳申報。
(二)試算申報:公司所組織的營利事業、合作社、醫療社團法人以及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是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選擇以當年度的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根據所得稅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試算前半年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稅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暫繳稅額。
金門稽徵所提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施行期間,僅只有到去(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為止,今(一一三)年度已經無因為受新冠疫情影響得免辦理營所稅暫繳申報之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
金門稽徵所呼籲,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別忘了依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申報,以免遭到加計利息一併徵收。營利事業如對於辦理暫繳之規定有不明瞭之處,可以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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