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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辦婦幼安全教育訓練 強化員警應變能力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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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舉辦婦幼安全教育訓練。(縣警局提供)

警局舉辦婦幼安全教育訓練。(縣警局提供)

警局舉辦婦幼安全教育訓練。(縣警局提供)

警局舉辦婦幼安全教育訓練。(縣警局提供)

縣察局為強化基層員警對婦幼案件的專業性與應變能力,辦理「婦幼安全教育訓練」,邀請專家進行講座及實務經驗分享,提升基層員警專業知識與執法技巧,確保面對複雜案件時,能正確、迅速地應對,有效保護受害者權益,同時避免侵犯加害人基本權利。
縣察局是於9月20日及26日在該局4樓視聽室辦理「婦幼安全教育訓練」,邀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王鴻鈞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防治組資深警務員李修度家防官擔任講座傳授相關知能,授課內容「性騷擾防治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等議題,課程探討案件處理的法律程序、流程、證據蒐集與保全,以及如何與受害者有效溝通,並在調查過程中保護其隱私;司法實務案例,強調依法辦案的重要性,並提供了實務經驗,協助員警對於法律規定與實務判例等不同面向解說,強化員警處理婦幼案件知能,提升民眾對警政的信任及支持。
縣警局少年警察隊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實施後,法律明定,凡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涉及性或性別有關之監視跟蹤、盯梢守候、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都已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即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之過度追求或不當追求,如:死纏爛打、跟蹤糾纏、持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追求行為,均已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民眾可檢具相關證據,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受理案件後即可展開刑案偵查。
縣警察局局長陳錦文表示,因應時代潮流及社會各界對婦幼保護議題的高度關注,透過專業的法律觀點與家防經驗,期使本縣員警能更加熟悉最新法律規範,在面對婦幼案件時,能以更高的專業度及敏銳度適當應對,為地區創造更安全與和諧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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