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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慰助酒品套裝方案 55至64歲春節慰助開始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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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一一四年春節慰助發放作業,即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在全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備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親自辦理、委託他人(須填具委託書)辦理,或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等方式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十一月十八日至明年一月三日,以保障自己權益。
縣府民政處表示,明年春節慰助發放作業符合年齡資格係民國四十九年一月三十日以後出生及民國五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以前出生,並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且「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十年、年滿十六歲者」,前已經申領者,在領本慰助期間曾遷出本縣戶籍又再遷入金門,則須再次申請。
另為發揮福利多元精神,提供更貼近民眾的社會福利服務,一一四年三節慰助品除原有感恩釀外,新增五十八度高粱酒套裝組合供民眾選擇。民眾持提貨券至金門酒廠寧山庫換領慰助酒品時,可依自身需求,於每張提貨券上二擇一勾選換領感恩釀一打,或是○點六公升五十八度高粱酒一打暨感恩釀二瓶,原有福利不縮水又能有多元選擇。
民政處提醒,一一四年春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第一階段:一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及七日至村里領提酒單,代領部份,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一一三年十二月六日至一一四年三月十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
●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提酒單者)請於一一四年一月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酒單,一一四年一月十五日至三月十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該公司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一時卅分至四時卅分,國定假日、例假日無營業,請鄉親留意提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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