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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鱟的永續與保育 縣府研擬全縣禁捕公告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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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妻魚美譽的「鱟」,監察院今年的調查報告中就指出,該生物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於二○一九年起列為全亞洲瀕危物種,目前我國僅剩金門、澎湖有產卵紀錄。為強化鱟的永續生存,金門縣政府預告訂定「金門縣三棘鱟禁捕措施相關事宜」草案。
該草案的公告內容方面,主要是擴大鱟禁捕範圍至金門全縣海域,且不得販售、持有三棘鱟及其製品。而草案自10月17日公告後,對於預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公告次日起14天內陳述意見。
建設處長黃儒新說明,鱟在金門是很重要生物資源,屬於瀕危物種,目前僅有金門與澎湖有零星發現,不過數量方面還是金門較多。縣府對鱟的保育方面,從88年開始在古寧頭海域設立保護區,104年更進一步律訂禁止捕撈,後續更希望將海洋永續擴大,因此在今年度研擬全縣禁限制海域禁止捕撈販售,讓鱟的生存得以長久發展。
黃儒新說,正式實施後在全縣海域內將禁止捕撈販售,而漁民若誤捕,亦會宣導盡快放流以防止對鱟有生命危害。這項預告在10月17日公告,並有14天時間受理民眾建議。另外建設處在公告前與漁會、保育團體有過多次討論,希望這項修正可以順利在年底公告實施。
議員董森堡很高興縣府從善如流,他表示,在七月中的臨時會上就有要求縣府提出相關措施,禁捕措施的提出他樂見其成,並呼籲相關團體、研究人員、民眾可以踴躍提出意見。董森堡還提出,該公告還是有些疑慮,如民眾海邊散步,若撿拾到鱟的蛻殼該如何處理,是否列入排除範圍都是需要考量的。
另縣府在沿岸地區並無限制網具使用,鱟在上岸產卵時意外捕撈的行為該如何認定;若於限制範圍外所捕撈到則該如何裁定,都還是需要相關單位進一步思考,並建議多跟地方意見領袖、團體來請益。
此次預告訂定的「金門縣三棘鱟禁捕措施相關事宜」,是根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九款擬定,預告事項有:一、為維護本縣三棘鱟(Tachypleus tridentatus)族群數量,全年禁止於縣轄海域以任何方式採捕三棘鱟。二、不得販售、持有三棘鱟及其製品,惟本縣三棘鱟殼在習俗上具利用之宜,故不在此限。三、如需於本縣進行學術研究或教育等目的,須經本府書面同意後始可為之。四、凡違反本公告事項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六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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