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港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即起受理申請
金門港料羅港區從明(一一四)年二月十三日正式實施「門禁管制系統」,並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金門港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
為了配合「金門港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功能提升暨監視系統汰換整合案」系統啟用,以確保金門港料羅港區安全以及維護碼頭作業秩序。這項「通行證門禁管制系統」制度將預定自今(一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開始試行,並從明(一一四)年二月十三日起正式施行,屆時人員在進出港區時,皆應持有效通行證,並在管制站留存電子通行紀錄,同時接受港務警察檢查後始可通行。
金門縣港務處表示,「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線上申請以及製發事宜,將從即日起開示受理申請,申請人可透過港務處官網「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申請連結進行線上申辦。
港務處提醒,申請單位如有批次申請的需求,請填列附件檔定期通行證批次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以及兩吋照片電子檔(照片以身分證號碼為檔名)、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是機關、公司契約期限證明(須用印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將前揭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港務處公務信箱(director.kmhb@gmail.com),或將資料儲存於攜帶式硬碟,並親自攜至港務處洽辦,另也可以紙本方式提出申請。
「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的申請相關附件資料,皆已經上傳至港務處官網,可於業務專區項下的檔案下載,點選「金門港料羅港區通行證核發作業要點及附件」進行下載填寫。申請單位若是對申請手續有任何疑問者,可以在上班日,電洽金門縣港務處吳先生,連絡電話為082-332268分機68013、68015;線上申辦流程問題請洽分機68091。
有關港務處門禁管制系統之通行證的種類、申請方式、收費標準以及使用規定,港務處也提出說明:
一、定期通行證:分為「人員長期、短期定期通行證」,以及「車輛定期通行證」,申請方式為進入港務處官網「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透過申請連結進行線上申辦,並上傳相關證件還有照片之電子檔,或是以紙本方式,向港務處提出申請。人員通行證的申請,每張將收取工本費新臺幣兩百元整、車輛通行證的申請,則會收取每張工本費新臺幣壹百元整。持有人員定期通行證者,應於進出管制站時,將該證置於明顯無遮蔽處,或是持證至感應區域,以利讀取器感應。
二、當日通行證:提供給未申辦定期通行證之人員或是公司行號,因為臨時需要時申請,申請方式為進入港務處官網「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透過申請連結進行線上申辦,申請人員並需在進出港區時,以身分證於人員管制機KIOSK上刷碼始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