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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推空氣污染防制計畫 盼持續改善本縣空氣品質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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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雖逐年改善,惟尚未符合二級防制區標準,臭氧(O3)八小時近年濃度變化成震盪趨勢亦尚未符合二級防制區之標準,仍是持續改善目標之一。本縣環保局指出,未來仍將持續加強各項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防止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的情形,除須持續推動各項工作來加強管制,尚需中央與地方整合區域合作,並結合本縣各局處、環保團體、公民團體、企業、民眾等公私協力,共同合作努力改善本縣空氣品質,以早日達成二級防制區之目標。
環保局指出,金門縣配合環境部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歷年來致力於空氣品質的改善與維護,針對轄區內空氣污染排放源進行調查、列管、輔導及稽查減量,已使得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空氣污染物的濃度改善或持平,良好日數逐年提升,顯見多年空污防制具有一定成效。但尚未符合二級防制區標準,臭氧(O3)八小時近年濃度變化成震盪趨勢亦尚未符合二級防制區之標準,仍是持續改善目標之一。
環保局指出,縣府公布之金門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13年至116年)為金門縣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基本指導計畫,計畫中針對本縣現階段環境負荷、空氣品質、排放清單進行檢討分析,並研擬分階段空品改善目標、管制策略及所需經費。本縣將依本計畫規劃內容作為空氣污染管制工作之施政要領,並遵循「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條之規定: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實現「清新空氣呼吸好,低碳金門淨零島」之願景。
本期計畫中之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為:一、116年細懸浮微粒(PM2.5)年濃度降至16.0μg/m3,臭氧八小時紅害日(AQI>150)日數降至2日。二、中長期為細懸浮微粒(PM2.5)118年達成空氣品質標準,空氣品質分年(113-116年)改善。
空氣污染物削減量目標:依據本縣執行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等各項空氣污染管制之工作數量訂定空氣污染物排放削減目標,規劃113年至116年各污染物減量目標,分別為:PM10減量48.75公噸、PM2.5減量42.13公噸、NOx減量2872.79公噸、NMHC減量20.0公噸。
本縣空氣污染物主要排放來源:由空氣品質之分析結果顯示,金門縣尚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空氣污染物為PM2.5及O3,8hr,而造成上述空氣品質惡化,除原生性粒狀污染物外,尚包括前趨物SOx、NOx及NMHC等。為探討污染物別的減量優先順序,必須了解本縣主要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結構與來源。
優先執行計畫及其工作重點:本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所規劃之八大面向策略,研擬因地制宜之空氣污染管制策略,共計規劃7大面向、20項管制策略,分別為:一、精進行業減量技術(5項):電力設施污染排放減量協談、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輔導改善、粒狀污染物排放管制、提升加油站油槍之油氣比檢測合格率、釀酒製造程序製程改善與精進。二、車輛及機具全盤掌握(2項):大型柴油車多元化改善、營建工地施工機具管制。三、建構跨部會專案管理(4項):推動友善民俗活動、農資集清運與露天燃燒管制、營建工地管制、船舶燃料稽查與污染管制。四、區域開發重點監控(1項):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五、特定季節強化應變(1項):強化空品不良預警機制。六、2050淨零共利減污(5項):推動運具電動化、推動租賃業者運具電動化、提高市區公車電動化、推動企業製程運具電動化、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七、經濟誘因推動減量(0項)。八、綜合管理及輔助工具(2項):空氣品質綜合管理、環境教育深耕與宣導。
避免空氣惡化及緊急應變措施:本縣毗鄰中國大陸沿岸,易受境外污染物移入影響,為避免本縣空氣品質狀況在氣象條件不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時持續惡化,依據環境部公告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研擬「金門縣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作為因應空氣品質不良並執行相關管制及防護措施,以維護縣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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