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縣議會臨時會3項專案報告 議員提出質詢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莊煥寧/議會報導。
點閱率:547
字型大小:
金門縣議長洪允典主持議會第八屆第十一次臨時會第二會次專案報告議程。(楊水詠攝)

金門縣議長洪允典主持議會第八屆第十一次臨時會第二會次專案報告議程。(楊水詠攝)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一次臨時會昨日第二會次專案報告議程,由議長洪允典擔任主席主持會議,縣長陳福海率縣府一級機關(單位)首長(主管)以上人員及二級機關首長列席與備詢,議員石永城、洪鴻斌、洪成發、唐麗輝、董森堡、李養生針對金門大橋車道分流政策、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金門縣閒置空間委外營運檢討的三項專案報告提出質詢及建議。
●議員石永城首先對於金門大橋車道分流政策提出質詢,他問及金門大橋管理權責單位是不是觀光處?大橋是不是僅有汽機車道及人行道?對此,觀光處長許績鑫說明,大橋的標誌標線是觀光處負責,目前大橋是混合車道,機車可以上大橋,每一車輛有每一車輛的路權。
對於金門大橋增掛附橋議題,石永城指出之前曾多次建議大橋增掛附橋讓行人通行,現有的人行道則改為機車道;目前,陸客越來越多,電動車上橋及遇上大風很危險,並且易造成堵車情況。同時,他說現在大橋汽機車同道,也很危險,建議研究大橋增掛附橋,讓行人和自行車通行,以改善大橋人車通行安全。
●議員洪鴻斌關心金門大橋車道分流政策,他指出,金門大橋汽機車分流的問題,縣長與烈嶼民意代表都很重視,也討論很久了,縣府明年一月一日實施汽機車分流,預定如何執行?
觀光處長許績鑫指出,這次分流基本上是朝向快車道由汽車行駛,原本人行道與自行車道,機車可以行駛。考量行人使用的習性與調查之後,每天晚上七時到十時讓行人通行,禁止機車上人行道與自行車道。
洪鴻斌也詢問縣府報告中提到大橋機車分流等問題將採滾動式檢討,預計多久檢討一次?他希望要在計畫中要納入,並集合大家的意見,有問題適時檢討修正。許績鑫說,該項分流制度,原則上明年一月起實施,三個月滾動檢討一次。
對於大橋後續的維護管理,洪鴻斌說,大橋還不是很完善,希望繼續向中央爭取經費做大橋銜掛式車道;而當初中央答應出三分之二的經費,都沒有做到,應請立委一併向中央爭取。
●議員洪成發對於金門大橋車道分流政策表示,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鄉民往返大金門很方便;但大橋當初在設計規劃未盡完善,通車後曾發生兩起鄉親騎機車被撞亡故的憾事,並於去年大橋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後,議會第三審查委員會即召集建設處、觀光處、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議改善,縣長亦非常重視大橋交通安全改善的議題,以及與烈嶼地區意見領袖溝通,縣務會議提出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大橋汽機車分流,正反意見都有,希望大橋以後不要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另,洪成發表示大橋建橋基金剩餘六、七億元,現已繳回縣庫,建議縣府向中央爭取大橋增掛附橋,讓行人上橋散步及觀賞大橋景象。同時,大橋若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汽機車分流政策,後續也能彈性的適時檢討調整;並感謝縣長和縣府團隊費心思考改善大橋的人車通行安全。
●議員唐麗輝針對金門大橋車道分流政策專案報告時指出,大橋尚未完驗,目前維護管理是金門縣政府,而未來維管是移給中央?還是留在金門縣政府?觀光處長許績鑫說,目前是在工務系統上,配合整體驗收改善與移交期程,後續再做整體的討論。
唐麗輝說,大橋維管如果在金門縣政府,中央是否補助?許績鑫說,這部分目前沒有直接的資訊可以確認。唐麗輝表示,大橋已經蓋好了,未來面對的就是維管問題,現在都已經步入完工驗收完成階段了,應盡快釐清由中央還是地方政府負責。許績鑫表示,先完成大橋的工程改善跟後續的移交權責後,縣府會有相對的局處會做處理。未來維管部分,移交後地方政府會做一定程度的負責。
唐麗輝說,未來維管如果是金門縣政府,中央會不會補助?縣府評估過嗎?到底多少錢?維管費需要多少錢,這都要去估算,不去估計金額,又如何向中央要補助款?而且橋會越來越老,未來的維管費用只會一年比一年高。
唐麗輝詢問大橋收不收過橋費?許績鑫回答說,目前有制訂相關規定,有三年的減免概念,相關法令規定已完成;三年以後會是否收通橋費,可能會針對這議題再研究。
唐麗輝說,小金門居民也要負擔過橋費嗎?烈嶼鄉親如果每天通行十趟,他們是不是要付十趟的過橋費,這些都是未來縣府要面對的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完善的規劃,可能會演變成大橋通橋後大家找不到回家的路。許績鑫說,整體的規劃有討論過,細節部分會再掌握,只是目前實施狀態及後續維管涉及府方相對局處權責。
唐麗輝表示,中央政府已經委屈金門縣了,連江縣建大橋總經費一百八十億元,據說全部由中央買單,讓她不解的是金門也是離島,金門大橋的大部分經費是由金門來負擔,是欺負金門縣政府比較弱勢嗎?還是我們的公務人員沒有極力去爭取?希望縣府能以馬祖為案例,再去中央要一些維管費用,請中央全額補助。
唐麗輝指出,目前大橋機車與汽車爭道爭議不休,大橋有無增加附橋的可能性?許績鑫說,這會涉及到整體工程的結構問題。唐麗輝說,有可能的話不要放棄機會,因為人車爭道也是相當危險,請評估是否可行。
唐麗輝提到,現在大橋限速每小時60公里,可不可能有最低速度的規定?因為她碰過好幾次,都是前面車子速度開20公里,又不能超車,後面車子都開不快,整個大橋上堵住大塞車。因為金門大橋是觀光橋,很多人開很慢在拍照,欣賞美景,要去要訂最低速度的規定,才不會影響大橋上車輛的行進。許績鑫說,大橋整體速限是根據橋的長度去計算,大橋5.4公里的平均速限是每小時60公里,關於最低速度的規定,會再做研究。
●議員董森堡質詢建設處有關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時表示,專案報告提到民間機構未依契約時程辦理增資及訂定融資契約、繳納土地租金,當初縣府審查該BOT案有沒有審慎評估?對此,建設處長黃儒新說明,可能在整個思考及計畫書增資部分未有明確規定。董森堡則指出,一件投資案要確保縣府的權利,投資者的資本資產是評估的重要項目,希望縣府記取該BOT案的教訓,不要讓類似案件再發生,造成衝擊地區招商形象。
董森堡表示,在其專案報告提到該BOT案工程進度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後續才涉及解約程序,當初發包有沒有專案管理?工程監督由誰負責?黃儒新說明沒有特別專案管理的部分,依照工程概念若未有專案管理,由甲乙雙方執行,主辦方仍是縣府。董森堡認為當初縣府對該案就要定期追蹤工進及要求改善,不然工進怎麼會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是資金調度又是另一個問題。
針對該案於一○九年九月十八日終止契約,董森堡表示距其契約訂定逾七年,當初違約初期的積極作為是什麼?希望縣府未來面對如此類似案件,能更主動與積極,勿等到不能營運才來收拾,如此對我們很不利。對此,黃儒新說明該案於一○二年簽訂契約後,理論上應該在三年內施工完成,同仁對於工進落後都有積極介入處理,並在工程解約後開過多次協調會及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對於縣府將依法院判決執行收繳違約金及拆除地上物議題,董森堡問及目前拆除地上物進度如何?黃儒新說明縣府正在評估拆除經費需求,或有沒有再利用的可行計畫,目前都在評估和研議。董森堡則認為站在保護縣府的權利,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對於其拆除物再回收利用,建議能納入一併思考,讓該案劃下句點。縣府應審慎思考,什麼才是金門需要投資的產業。
董森堡在第二次發言時,他質詢金門縣閒置空間委外營運檢討專案報告時表示,地區有很多閒置空間及資產,並提出諸多閒置空間活化提案,在其專案報告列舉委外經營案件有三十六件,除遊客中心,其他具體成效未呈現在報告裡,包括經濟效益和創造多少就業機會,還有評估社會效益及社區貢獻在內,都應納入報告參酌。
針對閒置空間委外營運除委外標租活化、地上權設定外,董森堡指出是否思考其他活化方式?財政處長陳國庭說明,受限於政府組織及能力,導致提供資產服務,未能達到民眾的期待;至於目前閒置資產,第一階段是如何去活化和委外,以增加就業和發揮經濟效益。董森堡認為可引進企業創新和納入與社區合作,並與觀光文化發展結合,都是很好的發展面向。
對於觀光處發包134高地及西洪二營區的問題,董森堡問說為什麼無法招租的原因?觀光處長許績鑫說明地區市場相對較小,如后湖九月份東北季風開始,相對的投資意願低,目前跟觀光署爭取經費就環境做整理後辦理招商的概念。
對於后湖營區一塊公有地,因文資未評定為撥用需求,董森堡表示資產撥用可能跨多個單位,若一單位不同意,可能影響整個營區發展規劃,以及造成滯礙難行的撥用相關問題,希望未來閒置空間整合,應撥到縣府一併使用,以利未來整體發展計畫。
有關傳統建築修護與活化使用,是縣長施政政策方向,董森堡問及未來幾年可再活化幾處閒置空間?縣長陳福海表示只要有機會,我們就要去做閒置空間活化使用的事,但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董議員建議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們政府應該去努力的,但也希望外部資源能夠進入,政府對於想法給予更多協助達到雙贏。
對於董森堡建議營區活化邀請有意願投資的,包括青創、地方產業業者辦理公聽會與媒合,縣長陳福海表示,董議員講的需環環相扣,有的可與外部合作資源鏈接,由董議員帶著建設處、財政處一起彙整,研議有沒有合作契機?若相關法令不具足,我們一一面對法令的問題。同時,縣長陳福海也請建設、財政、觀光處與董議員研議,在兩個禮拜後以何種方式召開公聽會,引領有意願投資者活化金門好的點,請董議員幫忙。
此外,董議員建議金門閒置空間資訊亦可公開及建置線上平台,讓民眾和有投資意願者可查詢,並建議縣府汲取更多外面閒置空間活化經驗,以作為施政參考。
●議員李養生指出,關於金門縣綠色休閒度假園區BOT案,議會已經開了好幾次專案報告會議,該案已經和廠商解除合約了,法院也判決了。該案是否與台開一樣有拿地上物去向銀行貸款的情形?
建設處長黃儒新指出,據他所知是目前是沒有。對方有繳履約保證金一千萬元已經沒入,開發權利金縣府也收了一千萬元,後續是一些逾期罰款,因為沒有按照開發契約履行。
李養生說,該案已經進入強制執行的階段,剛剛聽到的解釋是沒有進度?如果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拆除建築但廠商不來拆,要怎麼辦?
黃儒新說,該案五月份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廠商若不拆除,縣府第一是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以保障機關權益;第二是評估廠商目前投資營運狀況與能力,進一步得知廠商可能不會自行拆除,所以評估代為拆除;其相關剩餘資材具價值者或可重新再拍賣,或是拆除後可再利用的部分,還會再做比較完整的評估,依最後金額再做最後的討論。
李養生說,他的建議是這件事情不管怎麼處理,縣府依法辦事,也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因為這種案子是關係到金門產業發展,金門向外招商要有廠商來,很多事情不是從表面上去看,一件事情發生問題,自己絕對也有問題。有時候在商場上的行為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而是雙方都必須要協商,但是我們老是說「我這規定就是這樣子」,然後就沒有辦法把一件事情很圓滿的來落幕,事情就拖了很久,也拖累了金門的產業發展。
李養生勉勵黃儒新說,建議建設處要有比較靈活的手腕,像上述BOT案子,要拆除,廠商不可能來,可以請一家公司來規劃估價,申請強制執行後可以直接通知對方,不來就直接發包及拆除;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將這些東西估價,多少錢發包請別的廠商繼續來完成工作,這樣處理事情才會圓融。不然都是用合約,像台開一樣,這樣金門所有BOT案最後都會形成這種結果。
李養生表示,縣府建設處兼顧地區產業發展,縣長有三個理念,「老有所終、幼有所長、壯有所用」,當中「壯有所用」,建設處做了多少?他說,不是繼續努力就可以,要有想法,才能落實執行,他建議處長黃儒新,方法靈活一點,才有辦法解決問題。幕僚是要解決問題的,不是通通依法辦事,處理事情要符合市場機制,要與時俱進,這樣才能做出效果來。
黃儒新處長說,「壯有所用」政策都持續努力在進行,李議員所提的建議會持續努力改善。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