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湖路旁雜草火災 燃燒約5公畝
林湖路產業道路旁發生雜草火災,消防人員迅速撲滅。(消防局提供)
天乾物燥,金寧鄉林湖路旁產業道路於昨(十八)日上午發生雜草火災,金門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在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派出消防人力前往滅火搶救,火勢於半小時內就被順利控制,燃燒面積約五百平方公尺,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詳細起火原因目前正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調查中。
昨日發生在金寧鄉林湖路旁產業道路的雜草火災,指揮中心是在上午九時六分接到民眾報案。指揮中心立即派遣第一大隊所屬人車出勤,共計出動各式消防車六輛、消防人員十五名以及義消五名,並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戴紹恩擔任現場指揮官,目前正在休假中的大隊長董必文也於稍後趕往現場坐鎮指揮。
消防局表示,火災的發生位置,是在金寧鄉林湖路附近的產業道路旁,第一大隊的消防人員在獲報後,於九時十六分抵達現場,發現火勢主要集中在約五百平方公尺的雜草以及紙箱,近日風勢強勁,故有蔓延至周邊林木及住宅的危險性,指揮官副大隊長戴紹恩當下立即指示所屬人員佈署三條水線,以三面包夾方式壓制火勢,消防人員迅速佈署水線滅火攻擊及周界防護,多名義消也趕到場投入救災。經過全力投入優勢消防搶救能量,火勢終在九時四十分左右獲得控制,並在九時五十四分撲滅,十時八分完成殘火清理,成功防止火勢進一步擴大延燒。目前已經進入秋冬的季節了,乾冷的空氣與強勁風勢使得環境天乾物燥,也讓火災蔓延風險較高,尤其在強風影響下,火勢一旦發生往往難以控制,可能造成嚴重損失。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務必要有消防安全的意識,也謹記避免在野外隨意使用火源,以降低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消防局並提醒,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燃燒行為,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鍰。所以為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進行任何涉及火源的活動前,應事先申請相關許可,並採取充分的防範措施,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