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施工雜物未清 將函告國登移除

國登營造遺留雜物未清,縣府召集相關單位會勘。(許峻魁攝)
金門大橋通車至今已有兩年多,但位於大金端湖下海堤旁,仍有當時施工廢棄物推放在旁,造成環境問題。縣府昨(二十六)日邀集金寧鄉公所、金寧鄉代表會、高公局、國有財產署、東丕營造等單位進行會勘。會後決議,將先由高公局發函物主國登營造移除,若對方不予回應,將宣告為廢棄物,協調東丕營造協助清理。
昨日會勘,由縣府代理秘書長王登緯主持,金寧鄉長楊忠俊、金寧代表會主席黃文欣、副主席楊水信、代表李俊龍、高公局主任張震宇、國產署主任、東丕營造人員,及相關業管承辦人出席。
在大金端遺留的大量工程廢棄物,包括有大型水泥模塊、廢棄鋼筋和其他工程材料,這些物件的所有權,目前為大橋前一手承包商國登營造所有,國登公司因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於二○一六年被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解除合約,工程隨後由東丕營造接手。但新承包商在完工後,所有權為國登的廢棄物並未清理,而是遺留在現場,導致周邊環境被廢棄物佔據多年,嚴重影響整體景觀。
鄉長楊忠俊表示,公所爭取到經費,打算整治周邊環境,由於金門大橋是金寧鄉很重要的觀光景點,是許多遊客必定造訪的地方,因此公所有意針對該處環境進行美化,提供民眾休憩以及觀光客造訪旅遊。
會中,與會單位商討兩點解套辦法,其一,為國產署透過法律途徑,對東丕提告走訴訟程序,由法官來判定;其二,則是由高公局發函國登限期改善,否則將其認定廢棄物,逕行處理。
會後,王登緯指示,後續將請高公局發函國登營造,要求其盡快將這些廢棄物進行移除,若一定期限內不予回應,高公局可依相關法令將其宣告為「廢棄物」後,協調東丕營造來協助將其清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