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到春節 警方將加強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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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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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跨年、尾牙到農曆新年乃至年後春酒,許多民眾聚會、飲酒機會變多,是酒駕高風險時期,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對於酒駕高風險營業場所如KTV、餐廳、小吃店等周邊,將加強取締酒駕,以有效遏止酒駕行為及防止交通事故,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展現政府「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
縣警局交通隊呼籲用路人,切勿酒後駕車,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車服務,避免因酒駕導致的悲劇發生。若酒測超過標準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以上十二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一到二年,並移置保管車輛;如同時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可吊扣駕照二到四年;因此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可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領。至於酒駕拒測,罰鍰從十八萬元起跳,拒測累犯則按次加罰十八萬,亦可吊銷駕照。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牌管理,縣警局提醒民眾應依規定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勿以為騎乘慢車酒駕僅輕罰,倘駕駛酒測超標或拒絕酒測,除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罰鍰,都須當場禁止駕駛且移置保管車輛。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直是警方嚴禁酒駕重點,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因為酒駕的代價不僅是遭到法律的制裁,飲酒後駕駛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對他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希望地區民眾切勿飲酒駕車、害人害己,警方一定會持續強化執法作為,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讓民眾平安過年。